省第二体工大队服装采购项目

省第二体工大队服装采购项目

福建省体育用品管理中心受省体育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省体育局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招标方式)
1、招标文书编号:FJTY2008-010
2、招标项目内容:福建省第二体工大队服装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类型
用途
数量
简要技术指标
采购单位
联系方式
地址
运动外套等制服及相关用品 专业队使用1详见资格预审公告福建省第二体育工作大队****-*******厦门集美区银江路6号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08-08-06至2008-08-12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51号省体工大队院内福建省体育用品管理中心招标部5、联系人: 陈先生、许小姐6、联系电话: ****-********传真:****-********公司网址:E-mail: 7、投标人资格: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3)投标人应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4)负责本项目报价相关事宜的如果是企业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经法定代表人签订的授权书原件。(5)投标人应遵守中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资格预审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b.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c.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7)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8)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投标人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9)投标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投标人的委托参加投标。(10)投标人生产、经销所投器材及服务的资格必须得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11)投标人提交的所有资格申请及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注明与原件相同,原件备查。8、投标截标时间:2008-08-13 09:00:00(北京时间)9、开标时间: 2008-08-13 09:00:00(北京时间)10、开标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飞南路151号省体工大队院内福建省体育用品管理中心开标厅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12、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湖前支行开户名称:福建省体育用品管理中心银行帐号:****************70福建省体育用品管理中心(代理机构)2008-8-5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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