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警察及信号灯配套工程(竞争性发包)二次公告
电子警察及信号灯配套工程(竞争性发包)二次公告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
1.张家港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的电子警察及信号灯配套工程(竞争性发包)二次公告已经发改委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现已落实。现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工程的投标。
2.张家港市华泰工程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市域人民路华昌路等9个路口招标类型:施工招标所属地区:杨舍镇
(2)工程规模:建筑面积:平方米工程性质:建筑工程招标金额:40万元
(3)计划开、竣工时间:2008-8-15至2008-12-28
4.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零星工程:基础、管道、破除、恢复、地龙等。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项目经理允许申请标段数:1
5.申请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三级以上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以上建筑工程建造师
(3)企业业绩、信誉:良好
(4)项目经理业绩、信誉:良好
(5)其他条件:本工程采用网上报名。详见张家港建筑业网《关于实行网上投标自主报名的公告》
6.获取招标资格(招标)文件办法:
文件类型:资格预审文件预审办法:资格预审
获取文件开始日期:2008-8-4获取文件截止日期2008-8-4
上午起时间:8:30上午止时间下午起时间:下午止时间17:00
获取文件地点: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
7.请申请人于2008-8-4至2008-8-4每天上午8:30下午17:0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张家港建筑业网网上报名报名。
投预审材料起时间:上午,投预审材料止时间下午
投标箱号:无(暂定,注意当天大屏幕)
8.其他: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至少应当满足的其他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或建造师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资格预审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7)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8)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或者虽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约定范围内的全部施工任务已临近竣工阶段,并已经向原发包人提出竣工申请,原发包人同意其参加其他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9)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取得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10)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11)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多于5家时,通过抽签确定5家参与投标,少于5家全部确定为潜在投标人。
资格预审时间、地点已在资格预审文件中写明,不再另行通知,资格预审时须携带网上报名时打印出的投标申请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否则不予接受资格预审文件。
注意事项: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一经网上报名确认后就不允许更改,若擅自更改,将导致资格预审不合格或所投标书被判定为无效标书。
9.招标人地址:长安北路
联系人:张伟宏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10.招标代理机构:市通运路349号四楼
联系人:张海滨传真:********电话:********
邮编:E-Mail:
11.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信息:
姓名:性别:卡号:
职称或执业资格:联系电话:上岗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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