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县维摩乡炭房片区引水配套工程(招标公告——水务)
砚山县维摩乡炭房片区引水配套工程(招标公告——水务)
砚山县维摩乡炭房片区引水配套工程(招标公告——水务)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投资计划由文水规计【2015】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砚山县听湖水库工程管理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砚山县维摩乡炭房片区引水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安装DN300球墨铸铁管90m,新建200m3取水前池一个,安装DN250加厚热镀锌管提水管662m,新建2000m3调节池一个,安装DN250球墨铸铁输水管6335m,安装IS125-100-315水泵2台(其中1台备用),安装150KVA变压器一台,架设10kv输电线长150m,建泵房一座,修建130m砖砌围墙一段。
工期要求:3个月
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建设地点:云南省文山州砚山县维摩乡炭房
2.2招标范围:
砚山县维摩乡炭房片区引水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安装DN300球墨铸铁管90m,新建200m3取水前池一个,安装DN250加厚热镀锌管提水管662m,新建2000m3调节池一个,安装DN250球墨铸铁输水管6335m,安装IS125-100-315水泵2台(其中1台备用),安装150KVA变压器一台,架设10kv输电线长150m,建泵房一座,修建130m砖砌围墙一段。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备: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良好资信;②近三年内承担过一个以上类似工程业绩(须出具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管理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③省外企业应具有云南省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云南省水利工程从业单位备案证》。④、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申请人除具有以上条件外,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且项目经理为贰级及以上建造师。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11日,每日上午 09:00时至 11:30时,下午 14:0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犯罪记录查询函原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复印件在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文山市银都佳园E2幢1604号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为: 1500元/份,售后不退。
5.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7日9时00分前,地点为: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文山市华龙北路1号州信访局)。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文山州人民政府网站》、《文山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文山州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网站》、《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云南润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砚山县听湖水库工程管理局
联系人: 李 师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市银都佳园E2幢1604号
联 系 人:陈 师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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