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县教育科技局智慧教平台租赁项目磋商公告
吉县教育科技局智慧教平台租赁项目磋商公告
吉县教育科技局智慧教平台租赁项目磋商公告
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吉县教育科技局委托,就吉县教育科技局智慧教平台租赁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JCZB-2017-141
二、项目名称:吉县教育科技局智慧教平台租赁项目
三、采购内容:预算价:498000元
1、本次招标共一包,供应商必须按经营范围投标,供应商所报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具体参数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规定为准。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本次采购为政府购买服务类招标采购,服务提供时间为三年。
(三)投标商在满足招标技术要求前提下,合同期内除应保证平台正常运转外,须应采购人要求,每年提供三至四次免费现场安装调试应用指导。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五)营业执照、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七)投标人所提供产品必须与采购人原有学科教学平台无缝对接;投标人可联系采购人代表进行技术沟通交流。
(八)投标人所选无编码学科教学动画开发工具软件必须为已开发完成的正版软件,须提供制造厂商授权书原件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五、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在合法有效期内的)
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且营业范围符合,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3、前一季度社保资金缴纳凭证;前一季度公司人员工资明细表;
4、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系指所属日期)投标人纳税凭证
5、提供近期(报价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6、提供制造厂商授权书原件及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制造商公章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留存),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有关本次磋商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磋商小组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开标时携带以上所有资质原件)。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7日-2017年8月11日
08:30-11:30,15:30-17:30(公休日除外)
2、地点: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8室
3、地址:吉县新城综合办公大楼西楼二楼
4、磋商文件售价:¥1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八、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
1、2017年8月17日11: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磋商仪式。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县教育科技局
地址:吉县新城综合办公大楼主楼二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
招标联系人: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吉县新城综合办公大楼西楼二楼
联系人:史女士
电话:****-*******
邮编:042200
E--mail:lfjxcgzx08@163.com
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七年八月四日
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8月0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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