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询价]雷达测速仪、多功能校准仪(2008-0788)

[一般询价]雷达测速仪、多功能校准仪(2008-0788)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询价采购公告

沈阳市计量测试院 (以下简称“采购单位”)的委托,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就“ 雷达测速仪、多功能校准仪 ”项目以询价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 采购项目名称:雷达测速仪、多功能校准仪

2. 采购项目编号:2008-0788/CG(P)********

3. 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1

雷达测速仪

1

一、雷达部分

1、雷达测量速度范围:20km/h-250km/h

2、测量速度误差范围:平行工作模式:≦±1km/h

定角、运动工作模式:≦±2km/h

3、工作频率:f=35.1GHz±100MHz

4、供电方式:汽车电瓶DV:9-18V

交流电:220V±10%

5、功率≦50W

6、连续工作能力:>24小时

二、图像控制、识别部分

1、摄像机镜头:1/2″

2、最小照度:0.005lux

3、快门速度:1/5-1/100000sec

4、拍摄图像解析度:≧150万像素

5、响应时间:<50ms

6、平行工作模式最佳拍摄距离:50m-100m

7、定角工作模式最佳拍摄距离:30m-50m

8、平行工作模式抓拍方式:车头或车尾

定角工作模式抓拍方式:车尾

10、抓捕率:≧90%

11、记录数据:违章现场图像1张或多张(车速、违章事件、违章地点等)

12、车牌识别时间:100ms-400ms

13、车牌识别率:≧90%

2

多功能校准仪

1

(50A)包括自动校准软件,0~24MΩ,0~50A,1~1000V,MPE:±0.03%。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交货地点: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 所投货物生产制造厂商出具的授权经销证明或就本项目出具的书面授权书(该书面授权书原件须附于投标文件正本中),特别说明:投标人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制造厂商的可免。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入库须知

参与沈阳市市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竞标的投标人未进入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四、采购文件的免费

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免费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

1.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不分品目)人民币: 贰仟元 整。

2. 本项目暂不收取履约保证金和成交服务费。

六、投标截止(开标)时间与地点

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08年8月19日9:30时之前将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递送至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大厅招标处,投标截止时间即为开标时间,在此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七、凡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事宜请按下述地址联系

集中采购机构: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地址:中国 辽宁省 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北大街59号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2楼

邮政编码:110003

采购文件咨询:王怡萌 ***-********

采购文件:http://www.ccgp-shenyang.com/IndexSub/IndexSub.aspx?TypeID=3

入库登记咨询:024********

合同领取咨询:024-********

沈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八年八月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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