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第三分局滨海新区(大港)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调查项目(项目编号:滨海新区〔2017〕59860号)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第三分局滨海新区(大港)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调查项目(项目编号:滨海新区〔2017〕59860号)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第三分局 滨海新区(大港)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调查项目 (项目编号:滨海新区〔2017〕59860号)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第三分局委托,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滨海新区(大港)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调查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滨海新区(大港)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调查项目 2.项目编号:滨海新区〔2017〕59860号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151.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执行。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采购本国产品采购本国产品明细:滨海新区(大港)集体土地的外业调查,包括地籍调查、测绘调查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相关文件。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执行。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执行。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供应商须具备国家颁发的工程测量专业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8-07到 2017-08-14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彩虹花园21号楼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招标文件以纸质版售出。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愿意参加投标的单位需携带营业执照、测绘资质证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有关资料并上述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8-28 09:30 2.开标时间: 2017-08-28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彩虹花园21号楼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宋佳卉 2.联系方式:157*****426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第三分局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迎宾街131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杨景程:********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彩虹花园21号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7*****426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第三分局、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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