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培训中心燃煤环保节能锅炉设备采购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关于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培训中心燃煤环保节能锅炉设备采购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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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培训中心委托,就燃煤环保节能锅炉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一、谈判项目编号:DHHZ(采)2008-14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DZL2-1.25-AⅡ型燃煤环保节能锅炉1台,具体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080622,采购预算:人民币21万元)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湖招管委(2006)1号文件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企业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
(2)竞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含)及以上锅炉;
(3)谈判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已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账号。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8月11日至2008年8月1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浙江省湖州市新天地单元式写字楼2506室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500(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08年8月21日 14:0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
七、谈判时间:2008年8月21日 14:0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湖州市招投标中心(湖州市凤凰路800号)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十、其他事项:
1、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2)经当地税务、社保部门确认的2007年度企业纳税情况和社保基金缴纳情况证明文书,用以证明企业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3)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情况承诺书(请于湖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政府采购分中心页面“资料下载”栏下载并填写,原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5)谈判保证金人民币2000元整(支票、银行汇票、现金等形式缴纳)
(6)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7)竞标产品彩本(页)等。
浙江分公司开户银行:城西农行杭三路支行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点:浙江省湖州市新天地单元式写字楼2506室
联系人:小何
联系电话:****-*******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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