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实名制改造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实名制改造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实名制改造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营服务/平台运营服务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07日11:19 |
预算金额 | ¥239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伟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伟生****-******* | ||
代理机构名称 | 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B座中心11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田青、施菲菲****-*******、181*****859 |
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实名制改造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实名制改造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YCHL-2017-(采)03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伟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李伟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田青、施菲菲****-*******、181*****859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B座中心11层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详见论证公示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申请理由:
根据全区涉恐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导检查情况通报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内汽车站客运在8月31日之前必须全部实现实名制售票,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客运联网售票实名制改造。由于此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且该项工作政策性、技术性强,关系社会经济发展全局和社会稳定。考虑到此项目是宁夏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项目(该工程已验收)的配套工程,本次项目时间紧急,从其他单位采购不能满足项目时间需求,宁夏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承建方对宁夏全区客运站情况熟悉,基础数据掌握充分,因此,为确保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客运联网售票实名制改造工作能够及时完成,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旅客实名查验工作要求,保证整个项目的连续性、稳定性、配套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原宁夏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承建方完成本项工作。
三、开标时间: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泰华智慧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一来源供应商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2008号银荷大厦4-901
五、其它补充事宜
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实名制改造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的委托,拟对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实名制改造采购项目实施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并于2017年8月6日上午10:00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现将论证结果公示如下。
一、委托代理编号:YCHL-2017-(采)034
二、采购内容: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实名制改造
三、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1论证意见 | 通过有关资料及前期工程了解,本项目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因本工程为原工程的后续工程,可缩短施工工期、加快施工进度,便于今后的售后服务、管理、维修,建议原施工单位接续施工。 专家姓名:刘先听 职称: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宁夏非公经济局 |
专家2论证意见 | 为使自治区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正常运行,需要采购与之配套的专用设备,其中包括:租用宁夏各公共云平台,并配套相应的服务器及存储设备;增加相应的身份证读卡器、自动售票机、自动取票机等设备。根据当前反恐形式的需要,必须采用实名制售票,在时间紧、任务急的情况下,同意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 专家姓名:董宁成 职称: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师资培训中心 |
专家3论证意见 | 鉴于客运联网售票项目已有泰华智慧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为加大反恐力度,提升客运服务水平和维修的需求,力争8月底完成并做到与前期工程无缝对接,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完成招标工作。 专家姓名:何望京 职称: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中国联通宁夏公司 |
五、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泰华智慧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一来源供应商地址:济南市高新区新泺大街2008号银荷大厦4-901
根据全区涉恐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督导检查情况通报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内汽车站客运在8月31日之前必须全部实现实名制售票,完成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客运联网售票实名制改造。由于此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且该项工作政策性、技术性强,关系社会经济发展全局和社会稳定。考虑到此项目是宁夏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项目(该工程已验收)的配套工程,本次项目时间紧急,从其他单位采购不能满足项目时间需求,宁夏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承建方对宁夏全区客运站情况熟悉,基础数据掌握充分,因此,为确保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客运联网售票实名制改造工作能够及时完成,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旅客实名查验工作要求,保证整个项目的连续性、稳定性、配套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原宁夏道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承建方完成本项工作。
七、公示期:2017年8月7日至8月11日
如有其他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
八、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九、采购人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运输管理局
联 系 人:李伟生
电 话:****-*******
十、招标代理机构: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人:田青、施菲菲
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7日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39.0 万元(人民币)
招标
|
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