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浙江)储备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浙江)储备中心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浙江)储备中心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浙发改函[2016]3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杭州市公路管理局,项目代建单位为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下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部补助、省燃油税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招标代理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交通运输部规划布局建设的全国13个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之一,主要辐射浙江、上海、福建、江苏(除徐州外)、安徽(除淮北、毫州、阜阳外)、江西(上饶、景德镇)等省市。为提高辐射区域内公路交通应急和处置能力和水平、夯实我省公路交通应急处置能力、补充国防动员和交通战备物资储备,同意实施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浙江)储备中心工程。项目符合交通运输部《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布局方案的通知》和《浙江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三五”规划》。
本项目拟建于杭州市西湖区转塘街道,绕城高速公路与320国道的狮子口立交西南侧。估算总投资154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4891万元,设备购置费8721万元,其他费用1836万元。总建筑面积11500平方米,其中储备仓库5205平方米,小型应急装备物资储备库及工勤人员用房5895平方米,维修车间340平方米,配套设施6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第1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本项目的施工、监理及第三方检测招标。
2.3 服务期
自签订招标代理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所有招标内容招标完成并签订相应合同后结束。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甲级资质。
3.2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4年8月1日以来,完成过至少一项公路工程的招标业绩(包括:公路工程、交通房建项目等)的招标代理服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8日至8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11: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下同)到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802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及资料工本费每套售价5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要求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8 月 17 日14:00时整,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杭州市朝晖路122号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二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7、联系方式招 标 人:杭州市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杭州市朝晖路122号
邮 编:310014
联 系 人:李力勇
电 话:137*****69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成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17、18楼
邮 编:310014
联 系 人:周咪咪
电 话:****-********
传 真:****-********
电 子 邮 箱: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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