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性资金招标公告

财政性资金招标公告

( 财政性资金项目内部审计单位资质招标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财政性资金项目内部审计单位资质招标

采购类型

服务类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1

项目背景



1.2015年7月,市审计局印发《深圳市审计局关于在政府投资项目审计中贯彻落实<深圳经济特区审计监督条例>的实施意见》(深审〔2015〕75号)和《深圳市审计局关于深化和改进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工作的通知》(深审〔2016〕140号)要求,市审计局将水务工程概算审核、项目内部审计等造价管理工作移交深圳市水务局。
2.2016年8月,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务局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的通知(深水计〔2016〕252号),市水务局将市审计局转移的水务工程概算审核、项目内部审计等造价管理工作交由深圳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深圳市水务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承担。
3、《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市水务局财政性资金项目内部审计单位资格招标的函》(深财购函〔2017〕2319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水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深府[2008]20号)。

4、《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深编〔2017〕29号)。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2.投标人须取得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证书;3.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本项由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4.凡在深圳市采购中心平台被禁止参加深圳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5.已承担深圳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深圳市水务工程造价管理站)第三方审计管理任务的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需求内容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PLAN-2017-202005-000026财政性资金项目内部审计单位资质招标5.01.0

具体技术要求



1、中标人应按国家、广东省及深圳市相关规定、规范要求,协助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项目审计,并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项目工作,提交满足要求的协审报告;
2、审计成果文件应符合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相关主管部门发布的政策规定,并符合相关的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做到文件清晰整齐、数据详实可靠,签字及盖章符合要求;
3、采购方将按采购方颁布的工程造价咨询履约评价细则对中标人兑现履约评价。
4.实施要求:
(1)供应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后1个月内在深圳组建好办公场所和审计工作组,审计工作组派驻专职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团队(项目负责人除外)4人,并要求项目组至少配备一台深圳牌照的车辆(自有或租赁)。
(2)严格遵照项目服务期限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经采购人确认后按实施方案限时完成;
(3)组建项目实施机构,按法规规范要求安排实施项目的人员;
(4)供应商应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积极开展项目审计服务,采购方可以对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具体实施人员提出合理化建议,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的要求实施项目;
(5)如采购方提出具体项目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进行响应;
(6)审计工作时间要求:1000万元及以上项目,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任务;1000万元以下项目,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计任务;

(7)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协助市水务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合同期内水务工程造价内部审计工作,提交满足要求的内部审计成果。

商务需求



1.服务期限:本次招标一次选定5家造价咨询单位,作为财政性资金项目内部审计单位。造价咨询供应商服务期限最长3年。供应商中标后,先签订1年服务合同,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实施,1年服务前满前,采购方(或委托的实施部门)将视其履约情况,按年续签。
2.中标原则:本项目将确定5家中标供应商,按综合评分法计算的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排名1-5名的为中标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1-下浮率)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投标报价(1-下浮率)均相同的,按技术承诺优劣顺序排列。若得分、投标报价(1-下浮率)、技术承诺均相同,则抽签决定入围的供应商。
当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7家时,该项目作废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
3.审计业务分配原则:具体项目审计业务由采购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随机抽签方式进行分配。
4.审计收费标准:中标供应商承接项目审计服务时,须按照《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313号)中工程造价审核的取费标准进行取费,并按中标人填报下浮率进行下浮。
5.投标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不涉及具体投标金额(无须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具体投标金额),投标人只需在投标文件项目报价表中就审计服务费填报唯一的“1-下浮率”。投标人应根据自身成本自行填报“1-下浮率”,但不得以低于其成本的报价竞标。如:投标人投标报价填报0.8时,即投标人报价下浮率为20%,评标时,按照0.8进行价格评分。
(2)“1-下浮率”率填写要求:
①填写要求:0<1-下浮率≤1,未按此要求填写将作废标处理;
②填写的“1-下浮率”应为小数;如0.95、0.80、0.78;
③投标人参与投标只允许填报唯一1个“1-下浮率”,不允许填报2个(或以上)的“1-下浮率”;填报了2个或以上“1-下浮率”的,其投标将直接作废标处理;
④“1-下浮率”缺填、漏填将直接作废标处理;
⑤“1-下浮率”最多精确到小数点后4位(如0.9876),否则“投标关键信息”中“投标总价”一栏将无法填入。
(3)投标人应根据自身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自身成本的报价投标;“1-下浮率”低于0.7的,供应商必须对该报价做出报价合理性说明(说明应置于投标文件格式的“详细分项报价”中)。
①“1-下浮率”低于0.7、未做出报价合理性说明的,评委会有权认定为该报价低于成本价,并按投标无效处理。
②供应商的报价说明是否合理,由评委会判定。
③如该报价成为中标价格,该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考虑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5)投标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6)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6.付款方式:协审机构完成项目内部审计服务后,由委托单位支付项目审计费,原则上每月集中支付一次;最后一个月的审计费,待项目通过验收后再支付。

7.验收要求:项目完成后,采购人组织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协审机构最后一个月的审计费用。

评标信息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20

2

技术部分

41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

12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
1.对水务工程造价审计的理解及认识;
2.承接水务工程内部审计服务的实施方案,工作流程。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10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
1.水务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的重点难点;
2.应对上述重点难点的具体措施;
3.对水务工程造价审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3

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

10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
进行水务工程造价审计工作时的工作质量及时间计划承诺,并提出相关保障措施及方案。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
完成水务工程造价审计工作的后续服务承诺,及相应的保障措施。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5

违约承诺

4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
提出水务工程造价审计工作时相关违约承诺,并提出保障性措施。
根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和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3

综合实力部分

27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4

专家打分

投标人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得100%分数,否则不得分;(要求提供相关认证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5

专家打分

1.项目负责人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有工程类副高及以上职称,得50%分数,为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有工程类中级职称得25%分数,其余不得分;
2.近五年来(2012年7月1日至今),担任过工程行业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得50%分数,其余不得分。
(以上两项累计得分,要求提供项目近6个月社保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3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10

专家打分

项目负责人除外的团队成员,总人数要求至少4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每人得 30%分数,工程类中级职称且有造价员证者每人得 20%分数,最高得100%分数。(要求提供项目近6个月社保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同类项目业绩

3

专家打分

具有水利类、市政类政府投资项目(或财政性资金项目)造价咨询类业绩的,每项得20%分数,最多得100%分数(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5

服务网点及工作场地

3

专家打分

深圳企业得100%分数;非深圳企业,但在深圳市有合法注册的分公司或办事处等机构的,且有固定的服务网点和工作场所的得100%分数;否则不得分。
(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6

项目拟使用的车辆情况

2

专家打分

提供至少一辆深圳牌车辆(自有、租赁均可)供本项目使用,满足得100%分数,要求提供发票(行驶证)或租赁证明等作为证明资料,否则不得分。

4

报价合理性部分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报价合理性

5

专家打分

考察内容:对照招标文件关于详细分项报价的要求,结合本项目完成(服务)期限要求和人员要求,考察投标人"详细分项报价"的科学性及合理性。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差不得分。评价为“中”或“差”的,专家需说明情况。

5

诚信情况

7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诚信评价

5

专家打分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的,本项不得分,未出现相关诚信问题的得满分。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库中的处罚记录为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2

履约评价情况

2

专家打分

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履约情况现场抽检结果,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关于给予供应商履约评价差的函》的落款日期为准),供应商履约评价出现评价为“差”的,本项不得分。未评价为“差”的,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价格分计算方法可分两种:

方法一:价格分=[1-(投标报价-最低价)/最低价]×价格权重×100
当价格分<0时,取0。

方法二:价格分= [1-A×│1-投标报价/Z│] ×价格权重×100
Z---即本次招标的最佳报价,即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并对算术平均值下浮5~15%作为本次招标最佳报价。
A---价格调整系数,当投标报价低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A=0.5;当投标报价高于本次招标最佳报价时,取A=1。
当价格分<0时,取0;方法二仅适用于工程和服务类项目,且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7家。
当选用此方法不满足上述条件时,方法一应作为备选方法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本项目为服务类项目招标,当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供应商数量应不少于7家时,价格分计算方法采用方法二,平均价格下浮比例约定为5%。

其他


附件

备注1:本公示期限为2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登录采购系统,点击“提出需求疑问”功能点进行质疑,由采购人进行回复。
备注2:供应商在公示期过后对采购需求仍有异议的,请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应予答复,并将供应商异议及答复材料在制作采购文件前移交给集中采购机构或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采购公告查询地址:http://www.cgzx.sz.gov.cn/)。采购需求疑问及回复列表
序号疑问标题疑问内容疑问单位疑问人疑问附件疑问日期标题内容单位采购人附件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计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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