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真寺物资(三次公告)招标公告
清真寺物资(三次公告)招标公告
墨玉县政府采购中心全县清真寺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MYZFCG(TP)(2017)028号(三次公告)
墨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采购单位委托,对其委托的全县清真寺物资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与,并请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项目编号:MYZFCG(TP)(2017)028号
2、项目名称:墨玉县政府采购中心全县清真寺物资采购项目
3、采购单位名称:墨玉县统战部
4、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墨玉县政府采购中心
5、项目预算:577800元(此采购预算为最高限价、如超过预算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6、采购内容:储物柜1284个
7、项目实施地点、供货时间、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法人。
(2)投标方必须具备经工商局核准的所投标服务的经营范围。
(3)凡投标企业须携带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质证件到墨玉县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进行资质审核,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必须提供投标人注册所在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
10、投标报名招标文件取得时间及地点:2017年8月7日~2017年8月11日正常工作期间(周末不休息)。请携带第九条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全部资质证件原件,地点:墨玉县政务中心321室(墨玉县英协海尔路7号)
11、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套(电子版),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 壹万元整。
1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年8月12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之前将密封投标文件递交到开标现场。
13、开标地点:墨玉县政务中心321室(墨玉县英协海尔路7号)。
14、评审方法: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投标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1)、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疆内中小微企业产品;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疆内相关部门《名优产品目录》的产品。
15、联系人:杜雪婷 电话、传真:0903-*******
墨玉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8月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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