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局饮用水源地界标、宣传牌的制作与安装招标公告
环境保护局饮用水源地界标、宣传牌的制作与安装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环境保护局饮用水源地界标、宣传牌的制作与安装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 | ||
公告类型 | 竞争性磋商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7-08-07 11:30 | ||
采 购 人 | 四川省成都市崇州市环境保护局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成都倍信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而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三)供应商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投标供应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检察机关官方网站上下载查询件);(五)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六)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 ||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报名,在报名时间内带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鲜章) |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时间 | 2017-08-08 09:30到2017-08-14 16:30 | ||
备注 | |||
磋商文件售价 | 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成都市崇州市崇庆北路247号(2栋2单元201室) | ||
供应商报名方式 |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起止时间 | 2017-08-18 09:00到2017-08-18 09:30 | ||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成都市崇州市崇庆北路247号(2栋2单元201室) | ||
供应商接受资格审查及参加磋商时间 | 2017-08-18 09:30 | ||
供应商接收资格审查及参加磋商地点 | 成都市崇州市崇庆北路247号(2栋2单元201室) | ||
备注 |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磋商保证金的金额:3500元(大写:叁仟伍佰元整)。 交款方式:本地采取银行转账形式,外地采取电汇凭证形式 磋商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与投标报名时该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投标人在递交磋商保证金时应在银行回单上注明该项磋商保证金所对应投标项目的名称)。 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17日12点00分(以到帐时间为准)。收款单位:成都倍信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崇州市支行营业室银行账号:****************951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均视为不成功缴纳磋商保证金:1.磋商保证金缴纳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2.磋商保证金未在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缴纳的;3.磋商保证金在磋商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前缴纳,但在银行系统中未到账的;4.投标人缴纳保证金时未在账户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的;5.其他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缴纳的情形。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 购 人:崇州市环境保护局通讯地址:崇州市南苑路68号 联 系 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成都倍信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崇州市崇庆北路247号(2栋2单元201室)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 系 人:徐女士联系电话:158*****164 | ||
备注 | 财政资金35万元,预算执行号:(2017)0453号 | ||
采购预公告连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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