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阳县武陵苗乡长寿小镇文化旅游综合开发PPP项目PPP资格预审公告

麻阳县武陵苗乡长寿小镇文化旅游综合开发PPP项目PPP资格预审公告


麻阳县武陵苗乡长寿小镇文化旅游综合开发PPP项目PPP资格预审公告

公告日期:2017年08月07日


受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建设投资管理中心的委托,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麻阳县武陵苗乡长寿小镇文化旅游综合开发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具备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与,就潜在社会资本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麻阳县武陵苗乡长寿小镇文化旅游综合开发PPP项目

二、项目预算:总投资为507000万元(含部分土地费用)

三、实施机构: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四、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麻财采计[2017]300047

委托代理编号:TPPCZ(2017)473

五、采购方式、评标方法:公开招标的综合评分法

六、采购需求:1、项目概况

本项目以麻阳自然条件为基础,结合凤凰温泉、苗族文化、武陵山区旅游资源,进行“凤凰温泉、苗族文化、武陵山区、长寿之乡”的文化、旅游、农业、产业为一体的综合开发,解决麻阳县城镇化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问题,带动麻阳经济的发展,为武陵山少数民族地区精准扶贫创新模式。

本项目位于麻阳县石羊哨乡。项目占地35平方公里,总建筑面积67.95万平方米,共22个子项目。项目建设总投资507,000万元。

注:本项目建设内容依据经政府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最终以政府审查的施工设计图纸为准。

2、运作方式

综合考虑本项目收费定价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等因素,具体运作方式的选择主要取决于收费定价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融资需求、建设需求、财政可承受能力和期满处置等因素。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授权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建设投资管理中心为实施机构,以麻阳县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为政府出资代表单位,选择DBOT(设计—建设—运营—移交)模式,引进社会资本,实行PPP模式合作组建SPV公司。SPV公司按照县政府的规划要求,进行本项目的设计、建设。项目建设完成后,SPV公司负责该项目在合作期内正常使用和运营(具体运营责任由双方在PPP合作协议和股东协议中约定),合作到期,SPV公司将项目资产、文档和知识产权及运营权通过合法合规的方式移交给政府。移交时制定的标准包括项目设备完好率和最短可使用年限等指标。

2.1、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授权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建设投资管理中心担任本项目实施机构,对本项目进行全程监管,对项目进行社会资本采购、监管、绩效考核、移交等工作。并代表政府与项目公司签署《PPP项目合同》。

2.2、本项目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10.14亿元,拟由政府方出资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按20%:80%的股权比例出资。麻阳县人民政府授权麻阳县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政府出资方,股权占比20%。

2.3、中标的社会资本方按股权比例出资,与麻阳县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资合作协议》、《公司章程》,并成立项目公司。

2.4、项目公司设立后,与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建设投资管理中心签订《PPP项目合同》的继承合同的补充协议。

2.5、项目公司投融资、建设及运营维护“麻阳县武陵苗乡长寿小镇文化旅游综合开发PPP项目”,保障该项目可用性的持续服务。

2.6、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对本项目进行绩效考核,并将绩效考核结果上报县财政局,县财政局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付费依据。

2.7、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将对项目公司的考核结果信息公开,使公众对该项目发挥公众监管职能。

2.8、麻阳苗族县人民政府协调发改委、财政局、税务局、审计局、国土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衔接支持,对于权力范围内的审批手续积极协助、从简从快,给予支持。在本项目执行期内按各职责分工对本项目全程监管。

2.9、项目合作期结束后,项目公司将相关设施无偿移交给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建设投资管理中心或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指定的相关机构。

(七)社会资本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含)以上;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业绩要求:具有良好的运营业绩,最近5年在国内,投标人至少独立运营(旅游类型)PPP(含BOT模式)项目1个;

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银行资信良好;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

5、信誉要求:投标人守法经营,无商业欺诈行为;没有被责令停业、投资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等状态;

6、公告期间在公司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开具的投标人及法人代表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7、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报名前须与招标人联系,充分了解项目和现场情况后获取项目基础资料,并签订诚信承诺书;

8、其他由法律法规要求的限制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购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7日起至2017年8月11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到怀化市锦溪北路77号三楼(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由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下列资料:①法人代表委托书及身份证,②《工商营业执照》副本;③资质证书副本;④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⑤投标申请人与招标人签订的诚信协议书;以上证件验原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于规定的时间、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售价400元/份,以我公司发出的纸质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九)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2017年8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怀化市公共资源服务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不予受理。

(十)资格预审评审办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3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3家。未通过资格预审或未参加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方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评审。

(十一)公告媒介

湖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

(十二)监督部门

麻阳苗族自治县财政局。

(十三)联系方法:

采购人:麻阳苗族自治县文化旅游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联系人:胡先生电话:173*****999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天平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申女士

电话:****-*******传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 综合 文化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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