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校服二次招标公告
学生校服二次招标公告
询价单 编号:HMXJ*******-1 询价单(一) 报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2017年月日 询价单(二) 报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2017年月日 询价单(三) 报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2017年月日
询价单(四) 报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2017年月日 询价单(五) 报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2017年月日 询价单(五) 报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2017年月日 询价单(六) 报价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名: 2017年月日
1.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注册资金200万元(含)以上的服装生产企业。 2.看样服时间、地点:2017年8月11日上午8点至下午5点,地点为海门市教育装勤中心(海门市张謇大道899号)。联系人:龚先生,电话:****-********. 3.投标企业根据样衣制作样服,样服的面料、做工等必须经过所需学校确认,并在2017年8月17日前由所需学校出具样服确认书,无样服确认书视为无效投标(第一次询价招标时出具的样服确认书同样有效)。 4.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的复印件、授权代表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证明(提供用工合同和社保证明的复印件)、诚信承诺函原件、所需学校出具的样服确认书、一年内南通市纤维检验所合格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同时须将上述材料及询价报价单一起装订(询价单放至第一页)并密封后(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人及联系电话) 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交至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海门市长江南路777号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逾时作自动放弃处理。上述材料均需随带原件备查。投标时还另需向工作人员提供询价采购供应商报名登记表。 5.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8日上午9:00。 6.所有校服面料质量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偶氮染料异味按GB18401——2010B、C类产品规定执行;校服安全与质量应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校服必须有标识;款式等必须与样衣完全一致。 7.报价时须注明所投产品的品质、型号、规格等,同时必须达到招标要求,否则为无效投标。 8.本项目以每标段最低价的方法确定成交供应商。所有标段超最高限价的报价一律作无效投标处理。报价最小单位为整数元,出现角或分报价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含面辅料费、加工制作费、标识费、检测费、运输费、包装分发费、服务费、税收等一切费用,为到场目的地含税价。 9.供应商在中标结果未宣布前,不得提前离场,否则后果自负。 10.供应商中标后须向采购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中标公示结束后3天内,中标供应商须凭采购单位出具的履约保证金收据(收据格式在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资料下载”中下载)至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大厅政府采购窗口领取中标通知书。 11.以家长同意、学生自愿为原则,中标方必须通过发放告家长书征订校服。 12.中标方送货时必须通知(至少提前一天)南通市纤维检验所到现场抽样检测,如果中标方没有通知南通市纤维检验所现场抽样检测视为中标方违约。学校凭合格的检测报告收货。 13.本项目由中标企业在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两个学年度向学校学生供货,供货数量以各校学生自愿要求采购的需求量为准,规格以学生量体为准,供货产品一年内实行质量“三包”。 14.付款方式:各学校发放完毕后三个月内付清货款。 15.本项目首批供货必须于2017年10月15日前后交货,分别送达至各学校。如不能按时交货并完工,将作经济处罚及1年内取消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16.中标供应商必须和海门市教育装勤中心签订采购合同,经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鉴证。 咨询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及电话:龚先生 ****-******** 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海门市教育装勤中心 2017年8月7日 友情提醒: 1、请各供应商连续关注本网站可能发生的相关变化等信息。如没有及时获悉相关变化而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2、请供应商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严格遵守时间、资料提供等相关约定。 3、请供应商认真对照资格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无意或故意参与投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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