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桥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大桥维修工程招标公告

广州市S111线洪奇沥大桥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招标)

广州市洪奇沥大桥营运管理有限公司现对广州市S111线洪奇沥大桥维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市S111线洪奇沥大桥维修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洪奇沥大桥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市建发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吴先生 联系电话:********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四、招标内容及规模

招标内容:按招标单位提供的图纸,完成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所含维修工程的全部内容。工程规模:桥面、伸缩缝、露筋、上部主体结构、下部墩台等部位维修。

五、预计发包价:总投资估算约120万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工期: 60个日历天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年8月18日和8月19日(上午:9:30—12:00下午:2:00—4: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九、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第一次招标已报名的投标单位如继续参加本次招标必须重新办理报名确认手续。

十、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或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限结构补强)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广州市建委备案(未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的应符合《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第二条规定)或穗建筑[2008]309号文第二条规定,或已在广州市建委备案的三级或以上项目经理且符合广州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7、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8、2006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及安全问题;

9、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0、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1、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企业在投标报名截止前已在广州市建委完成告知性备案(有关企业在广州市建委办理告知性备案情况以广州城市建设网公布为准)。

12、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3、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须按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格式原件填写,授权委托证明书被委托人多于一人的将视作无效);

14、本项目拒绝被广州市南沙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末位工程的相关施工企业和个人的投标报名,具体名单以南沙开发区政府网站公布的为准(穗南建[2008]39号文)

十一、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或等于5名且少于或等于12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12名时,随机抽取12名成为正式投标人。

3、满足资格预审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5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二、接受报名及资格预审工作执行《关于发布〈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正式投标人确定方式的规定〉和〈广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规定〉的决定》(穗建法[2005]161号)及市招标办《关于重新发布加强投标报名和资格预审管理的通知》(穗建招[2006]8号)规定,资格预审工作由招标人依法成立的资格预审委员会负责。

十三、本工程依法根据《关于转发〈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设立最高报价值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06]539号)设置投标最高报价值。

十四、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详见附件一《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若正本与副本有不一致,以正本为准。),一览表中要求提交的各项资料复印件须出示原件复核,复印件或扫描件资料必须清晰,并按上述顺序排列打印页码,装订成册,同时每页复印件盖上公司法人公章(其它代用章均不予认可)并盖上骑缝章,否则其报名资料将视作无效,《投标申请人报名提交资料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五 、其它说明:

1、 投标单位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摇珠会,否则按自动放弃本次投标处理,摇珠会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见证下进行,具体时间另行书面通知。

2、报名时要准备好资料文件袋,并在文件袋的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建设单位、报名单位、联系电话、地址,盖上报名单位公章。

3、资格预审以投标报名单位所提交的报名资料为准。投标单位应确保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招标人对资格预审结果不做任何解释。

十六、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以下单位反映:广州市南沙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投诉以正式书面投诉文件为准,并署名和加盖法人公章。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单位:广州市洪奇沥大桥营运管理有限公司

二00八年  月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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