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消防支队(机关)高新区支队华科大街消防站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编号:45345153)公开招标公告

高新区消防支队(机关)高新区支队华科大街消防站装备器材采购(项目编号:45345153)公开招标公告




高新区消防支队(机关) 高新区支队华科大街消防站装备器材采购 (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


受 高新区消防支队(机关)委托,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高新区支队华科大街消防站装备器材采购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高新区支队华科大街消防站装备器材采购
2.项目编号:********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1、项目概况:高新区支队华科大街消防站装备器材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2、交货期:签订合同之日起1个月内(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供货要求:提供所投产品1年的免费上门保修,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免费更换零配件。7×24小时技术响应,48小时内维修工程师到达维修现场,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采购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采购目录简要技术要求预算(万元)
第1包消防设备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23.58
第2包消防设备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75.106
第3包消防设备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96.595
第4包消防设备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63.946
第5包消防设备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42.2558
第6包消防设备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74.477
第7包消防设备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44.0402


三、项目预算
420.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最新期)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第一包至第七包资格要求: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供应商并且满足以下资格条件的均可参加投标。(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投标人要求是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或其代理商,若投标人是代理商,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企业(或其分支机构)与投标人在有效期内的签约代理协议。不接受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3)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4)承诺书(交货时要求投标人就所投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投标人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投标人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 )(承诺中标后样品封样若发现样品与规格响应表不符,则取消中标资格并赔偿甲方一切损失。)(5)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服务机构情况,包括地址、联系方式及技术人员数量。(6)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兼投兼中。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8-07到 2017-08-14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宝龙湾底商218-222号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持本公告第五条要求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和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每包文件10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8-29 09:00
2.开标时间: 2017-08-29 09:0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高新区物华道1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沙金祥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高新区消防支队(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大道1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齐晓辉:********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南大道宝龙湾底商218-222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高新区消防支队(机关)、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天津万泽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8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装备器材 消防 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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