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车辆段新增15号车钩分解组装机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合肥车辆段新增15号车钩分解组装机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谈判采购公告

合肥车辆段更改大修、委外修、办公服务谈判采购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采购领导小组),现邀请合格谈判单位就下述设备的供货和服务进行谈判采购,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谈判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

1.项目名称:新增15号车钩分解组装机项目

2.项目内容:

标段

品名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合肥车辆段新增15号车钩分解组装机项目

1

3.主要技术、质量和服务要求:(见附件1。)

二、潜在谈判单位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性质的生产单位或品牌总代理、品牌代理(不接受联合体类报价,以及有关联性质的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2.须通过铁路总公司评审的设备必须通过铁路总公司评审资质;

3.代理商必须具有授权经销委托书(总代理)、总代理授权经销委托书。

4.谈判单位必须具有连续生产经营、良好售后服务的能力,投标设备必须具备良好使用实例,无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不良反应;

5.谈判单位近两年财务状况良好;

三、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时间:2017年8月8日2017年8月10日(国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00~11:30,下午1:30~5:30。

2.报名联系人:钱如业,电话:135*****168

3.获取谈判文件地点:合肥车辆段技术科

4.获取谈判文件及技术咨询联系人:陈中彦 ,电话(手机):139*****853

5.获取谈判文件时请提交:最新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商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或电话联系。

四、本次项目的谈判在本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届时请谈判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出席谈判会议,并且带身份证原件备查验。

五、本项目采用谈判采购方式,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六、谈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文件指定时间

2.谈判时间:谈判文件指定时间

3.递交谈判文件及评审地点:合肥车辆段材料科二楼会议室。

七、采购人和谈判机构将不承担谈判单位准备谈判文件和递交谈判文件以及参加本次谈判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八、谈判机构联系方式

谈判单位:合肥车辆段更改大修、委外修、办公服务采购领导小组

谈判联系人:合肥车辆段材料科(姓名)钱如业

电话号码(传真):****-********手机:135*****168

附件1:

15号车钩分解组装装机

合肥车辆段谈判采购领导小组

二〇一七年八月

项目名称:新增15号车钩分解组装机

技术指标

1.电源:三相五线交流380V±10%,50Hz;

2. 总功率:7.5kw;

3. 适应类型:15、15C、15CX号车钩;

4. 液压站:低压额定压力:6.3Mpa,工作压力:3.5Mpa;高压额定压力:31.5Mpa,工作压力:22Mpa;

5. 缓冲器压缩油缸推力:1800KN(可调);

6. 生产效率:5分钟/件;

7. 外形尺寸:使用现场勘察,以实物为准;

8. 整机重量:约3300Kg

9.投标产品有铁路客车车辆单位使用证明优先,并提供在铁路车辆段投入使用的设备方案。

10.必须提供产品详细说明书及彩版样品介绍册。

质量性能指标

1.产品符合国家标准、铁路试验标准,客车设备满足《25T型客车检修规程(A1、A2、A3级修程)》、《25K型客车检修规程》等的相关要求。

2.分解时,缓冲器直接推送到组装台上,天车吊走,钩头和尾框直接利用天车吊走进行检修,前后丛板推出机构推至分解台上检修。

3.组装时,检修合格的尾框通过天车吊至组装位,检修合格的缓冲器通过天车吊至组装位,前后丛板通过天车吊至组装台,钩头通过天车吊至钩体移动小车。设备组采用正位分解反位组装的形式,即钩尾扁销螺栓在下方,组装时钩尾扁销从上部插进。

4.机组采用液压传动方式。缓冲器压缩、钩体移动机构、缓冲器及前后丛板推出机构均采用液压传动。

5.电气控制采用PLC程序控制,电器按钮操作。

6.设备需符合需方现场生产使用要求。

7.产品采用先进的工艺和合格的材料制成,提供的产品及其组件应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合格品,并完全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并对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设备的任何缺陷负责。

8.具有安全防护装置,设备的安全防护技术条件符合中国国家强制性标准;工件两米外上料能自动上料、定位,钩尾销便于取出或组装,组装时工件不翻转优选采用。

9.设备接地良好,接地电阻值应≤4Ω。

10.设备颜色按需方提供的色板进行喷涂(可视部分除不锈钢外)。

11.设备制造完成后进行出厂验收,合格后发货,安装时设备放在平整的水泥地面或水磨石地面上即可,无需与地面固定。安装调试完成后,试用三个月,由使用部门出具达到使用要求报告后,若达不到使用要求,由设备中标单位无偿拆回。

售后服务要求

1、招标设备为交钥匙工程,厂家负责设备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及试运转工作,其间所发生的制造费、运输费、基础施工费、工艺管线施工费、调试材料费均由中标厂家承担,招标方给予相应配合。

2、负责设备操作规程的制定,设备所使用的仪器仪表须经有资质的单位检验并有检验证明。

3、设备所有元器件及原材料的购进,都经过严格筛选和认证,保证是正规厂家产品。所有自制件均采用合格材料,严格按设计工艺要求制造。

4、设备质量保证期应为交付用户签字验收之日起十二个月。

5、使用过程中的维修服务响应时间在24h内,保证配件在2年内正常供给,并提供主要配件配套生产厂商与型号、价格,按期交货;

6、设备发生故障时不推诿,重大故障48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

7、提供为设备操作者的专业培训,并进行理论及实际操作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并按使用方要求提供设备检修操作规程及作业指导书。

8、厂家必须提供有效增值税发票(税率17%)。

9、厂家提供书面技术资料3份和电子版技术资料。

标签: 车辆段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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