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消耗品供应商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消耗品供应商入围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消耗品供应商入围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行政区域黑龙江省公告时间2017年08月07日18: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8月07日09:00至2017年08月11日15:3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8日09:30
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转8005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采购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女士****-********
代理机构名称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先生****-************************转8005

  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消耗品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消耗品供应商入围项目

项目编号:DYZB(F)-公-*******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转80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5号

联系方式:张女士****-********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转8005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公告二次

因本项目一次招标公告后,第一包、第五包、第七包报名的供应商家数不足3家,故对上述三个标包发布二次招标公告。

1、采购条件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的委托,对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消耗品供应商入围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消耗品供应商入围项目;

2.2 项目编号:DYZB(F)-公-*******

2.3 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

2.4 采购内容:检验消耗品供应商入围,每包入围两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2.5 服务期: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2.6 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7标包划分:第一包:普通化学试剂类

第五包:器皿耗材类

第七包:微生物耗材类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

3.5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生产厂家授权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3.6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能力,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内(2014年至2016年)每年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7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近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本企业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3.8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自行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须在本公告报名日期内),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

3.9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缴纳的近两个月以上(2017年6月-2017年7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加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章或专用章并要求清晰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供应商名称);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11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报名登记及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4.1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于2017年08月07日至2017年08月11日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市)”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将网上报名成功页面网页截图;

4.2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08月07日至2017年08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 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本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及本公告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500.00元/包,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4.4 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备齐原件及复印件的报名或逾期报名的将不予受理。

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无需携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2楼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ov.cn/)、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218.8.25.229)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采购人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珠江路5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转8005

传真:****-************************转8014

财务:****-************************转8016

邮政编码:150090

邮箱:dongyuzhaobiao@163.com

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07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2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3.4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3.5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合法来源渠道的证明文件(生产厂家授权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3.6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具有同类项目的经营资质和能力,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内(2014年至2016年)每年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3.7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近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提供本企业2016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3.8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自行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须在本公告报名日期内),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3.9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本企业缴纳的近两个月以上(2017年6月-2017年7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加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公章或专用章并要求清晰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供应商名称);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3.11 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07日 09:00至2017年08月11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4.1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先于2017年08月07日至2017年08月11日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哈尔滨市)”进行网上报名,同时将网上报名成功页面网页截图; 4.2 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17年08月07日至2017年08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1 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本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网上报名成功截图及本公告第三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到黑龙江东誉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大顺街20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应商入围 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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