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信访系统流程化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信访系统流程化改造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信访系统流程化改造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所需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信访系统流程化改造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供应商前往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报名,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信访系统流程化改造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JHY17-zfcg-87)
2、项目内容及采购预算:
(1)内容:信访系统流程化改造、系统升级、售后服务;具体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2)采购预算:80万元
3、资质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IEC20000-1:2005服务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具有ISO/IEC27001:2005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4、5、6月社保证明或者2017年5、6、7月社保证明);
(4)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5)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人缴纳社保人员;
(6)投标人应开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为保证该项目与原系统流程、数据的顺利改造,投标人必须是产品生产厂家,由生产厂家直接提供项目实施及售后服务,不接受授权代理商进行投标。投标人中标后不得转包。
符合要求的投标单位可在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查阅竞争性谈判文件。
4、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时间:2017年8月8日起至2017年8月10日(每天10 : 30时至19:00时、节假日休息)
地点: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携带本公告第3条、资质要求(2项-7项)规定的资格证明文件(均为原件)。以上均需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供2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
5、谈判截止时间:2017年8月1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谈判投标文件恕不接受。地点:见招标文件。
6、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华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乌鲁木齐市五星北路194号新地园大厦13楼
联 系 人:王鹤宇 王文周
传真: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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