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机关天津市静海区纯电动公交汽车租赁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机关天津市静海区纯电动公交汽车租赁项目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关于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机关天津市静海区纯电动公交汽车租赁项目项目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公示 一、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静海区交通局机关 2.采购项目名称:天津市静海区纯电动公交汽车租赁项目 二、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和预算金额: 1.采购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打造绿色静海、美丽静海,减少城市空气污染,降低城市碳排放,积极响应国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号召,在静海区4条公交线路67部公交大巴先试先行,投入运营车辆为国内先进的纯电动、零排放的新能源汽车。为减少区政府一次性购车的投资压力,拟以租赁的方式,租赁期为10年,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租赁使用国内技术领先,采用钛酸锂电池作为能源储蓄器件,耐宽温、充电时间短、电池寿命长,适合城市公交汽车运营的纯电动公交汽车。 2.采购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12,629.2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不同于其他采购项目,系一项节能环保,民计民生的项目,以取得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主,此项目将净化城区环境,减少大气污染,推进美丽静海建设,且也为配合全运会在天津召开前的投入运营,打造绿色公交新形象,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如何选择最佳的项目实施单位,对项目进度的顺利实施、项目投资的合理把控、项目的圆满完成,是至关重要的。鉴于此项目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求租赁合作方信誉程度高、经济实力强、具有很强的组织、管理能力的单位来实施。经过深入调研和论证,天津宇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具备租赁新能源汽车资质的企业,且该企业技术力量过硬、拥有大批资深的专业人才、经济实力雄厚、信誉度高、企业本地化服务的优势突出。综上所述,特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选择天津宇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的承接主体。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唯一供应商名称:天津宇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唯一供应商地址: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北京道9号 五、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项目、规则单位和职称:
六、公示的期限: 自2017年08月08日起至2017年08月14日止。 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静文路5号 2)联系人:陈树升 3)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 2)联系人:李磊 3)联系电话:***-******** 3、财政部门联系地址、联系人及电话 1)联系地址:天津市静海区迎宾大道99号 2)联系人:韩荣军 3)联系电话:********658 4)传真: 八、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可以抄送财政部门。 相关文件下载: 天津市静海区纯电动公交汽车租赁项目单一来源(新).doc 2017年08月0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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