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史馆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队史馆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公告
新余市公安消防支队队史馆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
招标公告
新余市公安消防支队队史馆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经余发改投资字【2014】503号文批准建设,经余发改财经体改字【2017】270号核准公开招标,为了保证展馆理念的创新性、设计的先进性、成果的独特性,按照科学、合理、经济的展馆设计和确保工程设计、施工质量的原则,现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余市公安消防支队队史馆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
2、项目位置:工程地点位于新余市应急救援中心;
3、项目规模:展馆面积 300㎡,工程总投资约150万元人民币;
4、质量标准:建设质量应全面满足招标人认可的展馆要求。
二、项目位置
工程地点位于新余市应急救援中心
三、招标内容
新余市公安消防支队队史馆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四、对投标人的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企业法人,必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中国展览协会颁发的展览陈列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三级资质及以上;
2、投标企业业绩要求:自2014年8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单项工程规模(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或解放军部队队史展馆类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不少于150万元并已付诸实施)的展馆装饰设计和施工业绩。
3、设计人员要求:(1)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应从事装饰设计工作五年以上经验,具有相应资格证书。并应自2014年8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单项工程规模(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或解放军部队队史展馆类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不少于150万元并已付诸实施)的展馆装饰设计业绩。
(2)其他设计人员要求:拟派其他设计人员必须专业齐全并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4、接受联合体投标;
5、施工人员要求:
(1)拟派建造师资质和业绩要求:拟派建造师应具有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且自2014年8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单项工程规模(武警部队、公安消防部队或解放军部队队史展馆类面积不小于300平方米或工程造价不少于150万元并已付诸实施)的展馆装饰施工业绩。
(2)拟派项目部其他施工人员要求: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各一名,均应具有岗位证书。
五、其他说明
1、本次新余市公安消防支队队史馆设计与施工一体化招标业主保留对所有条款及内容的解释权。
2、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和建造师可以为符合要求的同一人担任。
3、本项目企业业绩可以与设计负责人业绩和建造师业绩为同一业绩。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资料
1、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书和委托书;
2、《投标人的业绩表》(应附业绩证明材料,及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项目设计负责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及学历证书)。
4、《建造师情况表》(应附建造师的注册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及身份证);
5、《投标人投入设计人员承诺表》(应附各专业设计人员的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及身份证)。
6、《投标人投入施工人员承诺表》(应附主要施工技术人员的相应专业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及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一式一份并装订成册,投标报名时提供原件查验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八、时间安排(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与要求
1、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 8月8日。具备条件的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17年8月8日00时00分至2017年8月29日24时00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余房建与市政板块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参考资料等相关资料。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了投标文件至招标文件指定地点,即认定为报名成功。
项目主办单位:新余市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89*****000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卓越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余市仙来大道58号复兴大厦12楼
联系人:朱佼华 电 话(传真):151*****354 ****-*******
监督机构:新余市高新区招标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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