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学院小剧场音视频及灯光系统招标公告
电影学院小剧场音视频及灯光系统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729/01
上海大学委托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就上海大学小剧场音视频及灯光系统&数字影院灯光系统采购(包含相应的生产制造、运输至指定地点、保险、安装、检测调试、技术支持、人员培训以及合同中规定的乙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包括质量保证期内的技术支持服务和维护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2729
本项目预算金额612.97万元
包件一:小剧场音视频及灯光系统,预算金额534万元
包件二:数字影院灯光系统,预算金额97.5260万元
交货期:交货期2017年9月。
1.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境内(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须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生产、供货、集成能力;
(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相应产品的销售业绩,投标人须有销售类似项目的业绩;
(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完毕“营改增”工作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a) 时间: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4日,上午9:00时~11:00时,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
b) 地点: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c) 招标文件每包件人民币伍佰元整(RMB500.00),售后不退。
3.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 营业执照;
(2) 组织机构代码证;
(3) 税务登记证;
(4) 主要产品制造商授权委托书;
(5)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销售合同);
(6)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证明文件;
(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上述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代理方可拒绝向其出售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购买了招标文件,并不意味着其投标资格得到认可。其投标资格应由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定。
4.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29日9:30时,递交地点为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寿路285号恒达大厦16楼
邮政编码:200040
联系人:杨旸、邓澍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件:ds@shbi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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