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阳光小区二期1#2#住宅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裕民县阳光小区二期1#2#住宅楼工程监理招标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监A********
工程名称: 裕民县阳光小区二期1#2#住宅楼
工程地址: 裕民县手工业联社家属院
建设规模: 9507.4平方米 总投 资:950万元
资金来源: 自筹
监理工期: 136日历天 招标范围: 施工阶段监理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报名起止时间:2008年8月12日10:30至2008年8月16日19:30(北京时间)
工程监理要求:按设计施工图纸及国家现行的监理规范和施工规范的标准进行施工监理。
(一)、对投标单位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丙级(含丙级)以上建设工程土建监理资质(含兼营资质)。
(3)投标单位驻现场人员及总监理工程师应满足的条件:现行监理规范要求的该工程必须配备的监理机构及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册人员。其中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投标人派出驻现场的监理人员除总监理工程师按有关规定可兼职,其他监理人员一律不能兼职。总监理工程师根据《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确定其工作单位,其他监理人员以《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证》及相关有效手续确定其工作单位。(单位不符应出具相关证明)
(二)投标报名时需提交资料:(除注明须提交原件外,其余均提交复印件,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开标时再提供原件核对)
(1)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对外省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可以为复印件)。
(3)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加盖公章)、《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原件。
(4)现场专业监理人员《全国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原件。
(5)由报名单位出具的有关该投标报名单位拟派驻本项目的全部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除外)在报名参与本项目监理招标时没有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监理任务的证明书,证明书应有法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
(6)外区企业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介绍信和《区外建筑业企业进塔备案表》。
(7)投标人报名时须交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10000元)。
(8)招标文件工本费伍佰元(5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 塔城市君峰房地产开发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塔城地区诚信招标代理公司
报名联系人: 周仕云
联系电话: 0901—******* 139*****316
网址:www.xjjs.gov.cn 信箱号:tcjyzx@xjjs.gov.cn
塔城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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