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7〕9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批准,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受曲靖市国土资源局的委托,对曲靖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技术服务单位招标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有意愿的符合本招标公告中投标人资格规定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曲靖市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评审技术服务单位招标
招标编号:旺招字 QJ17177-0202
2.2招标内容:对曲靖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备案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周期:三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事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2投标人应为长期从事相关业务评审或具有固体矿产勘查资质、测绘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须有总公司的授权;
3.4外地投标人参与投标的必须在曲靖市城区内具有分支机构和满足评审、管理工作所需的固定办公场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5项目负责人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含15年),且长期从事地质、采矿、水工环、生态、预算、土地管理、测量等高级技术职称,并为本单位在职正式员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提供评审业绩或类似业绩(专家评审意见书、备案登记表等有关材料);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处于被禁止市场准入等情形;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转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8月8日起至2017年8月1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曲靖市南片区南江花园正大门斜对面二楼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原件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资料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递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8月31日14:30~15:00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下午15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采购人:曲靖市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李红 晏成有
联系电话:0874-******* 0874-*******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建保路(曲靖市国土资源局)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曲靖分公司
联 系 人:樊利华
联系电话:****-*******
传真:****-*******
地 址:曲靖市麒麟区南片区南江花园正大门斜对面二楼
邮政编码:6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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