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2017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建设项目—宁河镇四村工程招标公告

宁河区2017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建设项目—宁河镇四村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EDARH-2017-XCZ-065

宁河区2017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建设项目—宁河镇四村工程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EDARH-2017-XCZ-06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河区2017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建设项目宁河镇四村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四村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四村村民委员会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宁河区2017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建设项目—宁河镇四村工程,本工程总投资约为164.18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硬化、太阳能路灯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宁河区2017年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建设项目—宁河镇四村工程,本工程投资额约为132.86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硬化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7年09月06日至2017年10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格: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项目应配备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限,且应具备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3)正、安全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4)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携带原件核验,留存上述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份) 到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四楼新城事业部)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08月1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8日至2017年08月14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8月08日至2017年08月1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 分, 下午 13 时 00分至 16时30分(北京时间), 持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携带原件核验,留存上述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份),前往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四楼新城事业部 获取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0 元,售后不退。

6.3 招标文件不邮购。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宁河区宁河镇四村村民委员会(公章)

法定代表人:孙新民(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

联系人:孙新民 电话:151*****852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国福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单晨电话:159*****061

电子邮箱:tedachengzhenhua@163.com

网址:http://

日期:2017年08月0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一事一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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