烘干机设备改造招标公告

烘干机设备改造招标公告

苏州市吴江区粮食局就烘干机设备改造项目委托苏州市吴江粮食购销总公司进行采购,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作为代理机构就该政府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JSJJC2017-WJ-G-002号

二、招标内容:烘干机设备改造项目(具体见采购内容)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肆佰肆拾壹万叁仟元整(¥:*******.00 )

四、投标报名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A、《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为保证项目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投标报名资格及材料要求(所有报名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包括投标专用章等企业专用章)方为有效)。所有复印件须带原件或公证件现场核查(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经核验无误后方可报名】。

1、提供投标单位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底,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报名现场核验。

2、投标单位提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的承诺书原件。

3、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报名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原件(或公证件)带至报名现场核验。

注: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单位前来报名。请各投标单位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订成册,要求带原件(或公证件)备查的需带原件(或公证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报名材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报名或投标资格。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递交报名材料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8 月15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报名材料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红章)。

递交报名材料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双板桥路172号(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02室。只有递交了合格的报名材料的投标单位方可以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 出售时间: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8月15 日,每日9:00~11:00,13:3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出售地点: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双板桥路172号(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02室

3、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4、售价:人民币叁佰元/份,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9 月1日13:0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 9月 1日13:3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行政服务局三楼开标室

4、接收人: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七、开标有关信息:

1、 开标时间:2017年9月1日13:3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行政服务局三楼开标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粮食购销总公司

联系人:林煜琦 联系电话:151*****8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双板桥路172号(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102室 邮编:215200

电话/传真:****-******** 联系人:费振芳 张佳君

财务室联系人:费振芳 电话:****-********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1、勘察现场与投标答疑:

1.1、勘察现场:

(1)投标单位需对现场环境等进行详细勘察,全面了解清楚项目现场的所有情况后选择合适的产品进行投标。各投标单位自行前往勘察现场,勘察现场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

(2)投标单位未根据勘察现场情况主观选择产品进行投标的,投标单位将可能承担一旦中标但设备不符合现场使用需求而被退货的风险,同时须承担给采购人造成的一切损失。请各投标单位慎重选择投标。

1.2投标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将疑问于2017年8月16 日11: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传真号:****-********)。投标人的书面询问不得迟于上述规定时间提交,在书面提疑截止时间后不再接受任何答疑内容,如未提交,视为无疑问。

2、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按采购方要求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具体按照甲方要求。

交货地点:按采购人指定地点(吴江目的地)。

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 ********

3、公告期:本招标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烘干机 粮食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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