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宁自治县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马鞍山村)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镇宁自治县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马鞍山村)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镇宁自治县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马鞍山村)施工(一标段)招标(变更)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宁自治县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马鞍山村)施工(一标段)以镇发改投资(2016)2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镇宁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农村环境整治工程项目(马鞍山村)施工(一标段);

项目地点:镇宁自治县丁旗马鞍山村;

项目规模:1、整村推进工程:含村内巷道、便民桥、电力管网和照明工程、农民内部改造、农民外立面改造、院落整治、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等工程;2、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含绿化工程、村容景观整治、便民广场;3、污水、垃圾处理及配套工程;4、河道治理及水生态治理工程。

项目投资额:约10200万元;

计划工期:12个月;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答疑纪要所示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企业类似业绩/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或在建建设项目的主体结构已经完工的项目经理。

3.2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7月27日00时00分至2017年8月10日17时00分(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15号)持委托授权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报名。报名时须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以及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报名资料一式两份。(注:8月1日前通过交易平台报名成功,已获取随机码的潜在投标人无需再次进行线下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7月27日至2017年8月10日17时00分,在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15号)(详细地址)持授权书购买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注:8月1日前通过交易平台报名成功,已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的潜在投标人无需再次领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10时00分,地点为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顺市西秀区龙泉路15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1.该项目需缴纳78万元投标保证金,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16日下午16:00时。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安顺市塔山东路支行;户名: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33*****8412;打款时需详细填写公司全称、项目全称(保证金缴纳暂时不采用随机码)。

2、本招标项目任务重,时间紧,投标单位须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充分了解项目特点及情况,自行协调处理与当地村民的相关纠纷。

3. 本项目须中标单位在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交10%履约保证金,若不按时缴纳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4、为保证本工程的顺利实施,投标单位须慎重配备该项目的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将对管理人员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

5、投标单位中标后须执行安顺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安府办函[2017]41号《安顺市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施方案》相关规定,如不执行,则取消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宁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贵州安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镇宁县 地址:黄果树大街印象安顺财富中心B栋16楼

联系人:江湖 联 系 人:胡余雄

电话:182*****758电话:****-********

安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标签: 马鞍山 农村环境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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