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媒药械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7-A-0504)竞争性谈判公告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媒药械项目(项目编号:TGPC-2017-A-0504)竞争性谈判公告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媒药械项目 (项目编号:TGPC-2017-A-0504)竞争性谈判公告 受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将以 竞争性谈判 方式,对 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媒药械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媒药械项目 2.项目编号:TGPC-2017-A-0504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第一包:5%氯氰菊酯 200瓶;2.5%溴氰菊酯 200瓶;10%右旋苯醚菊酯 100瓶;2%氟蚁腙 48支;3%辣椒素 36支;0.005%溴敌隆 500千克;1%双硫磷 100袋。第二包:大型车载烟雾超低容量设备 1台;烟雾机 2台;背负式手动常量喷雾机 4台;小型手提超低容量喷雾机 4台;背负式动力喷雾机 2台。
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明细:第一包2.5%溴氰菊酯、10%右旋苯醚菊酯、2%氟蚁腙、3%辣椒素、0.005%溴敌隆、1%双硫磷,第二包大型车载烟雾超低容量设备、烟雾机、背负式手动常量喷雾机、小型手提超低容量喷雾机、背负式动力喷雾机 三、项目预算 39.85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2016年或2017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4)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投标产品实质性资格要求1. 第一包所投产品须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7号)的规定,提供农药登记扫描件。 六、获取谈判(或磋商、询价)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谈判(或磋商、询价)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08-08到 2017-08-11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使用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的CA数字证书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http://www.tjgpc.gov.cn:7001/ZTBS/loginSupplier2.jsp)进行报名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售价(元):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17-08-15 14:15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17-08-15 14: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丁亚天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东区华越道6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宋旺:***-********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或谈判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谈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谈判文件下载 竞争性谈判文件-病媒.doc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8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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