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交易信息
盘锦临港经济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项目一期2#3#厂房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锦临港经济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项目一期2#3#厂房已由盘锦市大洼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盘锦临港经济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项目的批复,大行审发【2017】4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洼县临港生态新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盘锦临港经济区创新创业服务平台项目一期2#3#厂房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榆树镇郑家村。
2.2合同估算价: 1752万元
2.3计划工期:2017 年9月5日至2018年10月31日
2.4招标范围:2#厂房建筑面积3940.5平方米。长度85米,宽度42米,单跨度21米。3#厂房建筑面积10962.6平方米。长度150米,宽度72米,单跨度24米。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2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进行投标报名后须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取费规费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建筑工程建造师(含安全生产考核B证)、安全员A证、安全员C证、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土建质检员、电气质检员、暖通质检员的证书(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到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间为2017年8月8日-2017年8月12日止)。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8月8日至 2017年 8月12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在网上进行投标资格确认及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资格确认及招标文件下载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 31.28 万元递交到交至大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 2017年8月10日至 2017年 8月14日,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n)自行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5.2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采取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 9月 1 日9时 30 分, 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盘锦市大洼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制作工具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洼县临港生态新城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大洼临港经济区
联 系 人:魏铁柱
电 话:
137*****327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隆华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大洼镇湖畔花园小区北门东侧
联 系 人: 王凤兰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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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