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材招标公告

钢材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101-JC-2017-037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昌吉市PPP项目第三标段项目经理部。由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组织,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中铁十一局集团头屯河景观提升工程三标项目经理部:昌吉市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工程区域内基础设施PPP项目(一期)第三标段:景观、人工湖、桥梁及防洪河道工程,具体建设内容:(1)景观工程:完成民生路至健康路南侧景观绿化建设。总占地面1029亩,其中绿化面积926亩,铺装面积103亩。总投资约2.745亿元。(2)人工湖工程:完成昌吉文化公园人工湖建设,水面面积:882亩;本工程采用全包式防渗的软质护岸。投资约8822万元。(3)完成景观水面连通管建设(景观水面之间的连通管),长度1.0km;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总投资约500万元。完成景观退水管道(景观水体退至六工干渠输水管),长度2.0km,采用钢筋混凝土管,总投资约1000万元。(4)桥梁工程:完成大巴扎景观飘带桥建设,长度550m,投资3000万元。完成红旗路景观桥350m,总投资约1000万元。(5)河道工程:完成头屯河东岸排洪河道(开挖及衬砌)、挡水建筑物(液压翻板坝及配套设备)建设,长度2.6km;总投资约2.6亿元。

2.2招标内容:见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招标物资包件划分及投标人资格条件一览表》。

3.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设备,并保持与投标承诺一致。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7日至2017年8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招标物资使用单位或湖北省襄阳市航空路73号中铁十一局一公司物资集采中心(一公司机关五楼)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一份,法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投标报名表(见附件二,须加盖公章)在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请自带U盘。

4.2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4.3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内容,以现金方式购买,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9月1日9:00时至10:00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日10:00时,递交地点: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或者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昌吉市PPP项目第三标段项目经理部(湖北省襄阳市航空路73号中铁十一局一公司机关二楼或者新疆省昌吉市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昌吉市PPP项目第三标段项目经理部)。

5.2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

①开标时间:2017年9月1日上午10时00分。

②开标地点: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襄阳市航空路73号中铁十一局一公司机关二楼)和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昌吉市PPP项目第三标段项目经理部(采取视频会议同步开标,投标人可根据就近原则自行选择开标地点参加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

8.联系方式

8.1组织单位名称:中铁十一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物资集采中心

联 系 人:张飞

电 话:****-*******

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航空路73号

邮箱:jczx721@163.com

8.2使用单位(项目):

8.2.1使用单位(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头屯河景观提升工程三标项目经理部

地址:新疆昌吉市头屯河沿岸综合整治工程区域内基础设施PPP项目(一期)第三标段。

联 系 人:张鹏

电 话:158*****120

邮 箱:********1@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钢材 集采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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