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和省、市属企事业单位退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资产—建(构)筑物拆除竞争性谈判公告
中央和省、市属企事业单位退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资产—建(构)筑物拆除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云旺招字YX-TP2017-0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玉溪市仙湖蓝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代理本项目竞争性谈判,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格、具备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1.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范围:
1.1 项目地点:玉溪市澄江县;
1.2 项目名称:中央和省、市属企事业单位退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资产—建(构)筑物拆除;
1.3项目编号:云旺招字YX-TP2017-024
1.4 谈判范围:中央和省、市属企事业单位退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所属项目的建筑物拆除,并妥善处置建筑垃圾,具体以实际委托为准。
1.5 工期:每个拆除工程工期为45个工作日,按招标人通知为每个拆除工作的起始日。
1.6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7 质量标准:所有建筑垃圾的清运干净,并妥善处置,质量达到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一次性验收通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拟投入的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需具备房屋建筑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执(从)业资格证书(C证)。
2.4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请你单位于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10日(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每日上午 8 时0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 时00至 17 时30分,在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玉溪市红塔大道101号城市驿站4幢3楼)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时请持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时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
3.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元),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旺和招标咨询公司玉溪分公司开标厅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溪市仙湖蓝星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汇溪路16-2号 | 地址:玉溪市红塔大道101号城市驿站4栋3楼 |
邮编:653100 | 邮编:653100 |
联 系 人:李师 | |
电话:****-******* |
日期:2017年8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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