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胜垸、苏托垸污水处理PPP招标公告

敢胜垸、苏托垸污水处理PPP招标公告

长沙市敢胜垸、苏托垸污水处理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规定,就长沙市敢胜垸、苏托垸污水处理PPP项目(政府采购编号:CSCG-********0016、采购委托代理编号:HNYBCG2017-CS-01)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1.采购条件

长沙市敢胜垸、苏托垸污水处理PPP项目已由长沙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长沙市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长沙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采购人)为长沙市敢胜垸、苏托垸污水处理PPP项目的实施机构,并审核通过了项目实施方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湖南省长沙市境内。

2.2建设内容:长沙市敢胜垸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不含泵站排渍部分)和长沙市苏托垸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

2.3建设规模:

长沙市敢胜垸、苏托垸污水处理PPP项目范围

项目组成

项目内容

设计规模

性质

建设主体

长沙市敢胜垸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一期)

敢胜垸污水处理厂(一期)

10万m3/d

在建存量资产

排水公司

螺塘湾泵站

3480KW

在建存量资产

排水公司

黄兴污水泵站及配套管网

4320KW

在建存量资产

排水公司

秋塘污水泵站及配套管网

2470KW

未开工建设

项目公司

配套中水管网

53.66km

未开工建设

项目公司

人工景观湿地

75000m2

未开工建设

项目公司

长沙市苏托垸污水处理厂工程(一期)

苏托垸污水处理厂(一期)

10万m3/d

新建项目

项目公司

*备注:敢胜垸经济数据采用概算批复数据,苏托垸经济数据采用可研批复数据。

(1)敢胜垸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位于长沙市高铁新城区长沙县黄兴镇,位于螺塘湾路、劳动东路、中轴大道及榨山港防洪大堤地块内,规划建设总规模为30万m3/d,其中本期建设规模为10万m3/d,建设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1座、雨污合建泵站2座、排渍泵站1座(含尾水泵房)、配套污水管道27.47km、人工景观湿地75000m2和配套中水管网53.66km。污水处理采用AAO+深层滤池处理工艺,污水处理厂为地下箱体形式,污泥处理采用离心脱水,含水率降到80%以下后外运集中处置,除臭工艺采用生物过滤法.。根据长环自[2015]80号文件批复,污水处理厂外排尾水最终需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水质标准限值要求(总氮除外)。目前,项目厂区、黄兴、螺塘湾泵站已完工,设备安装已完成,已通水试运行。

(2)苏托垸污水处理厂拟选址于开福区捞刀河街道捞刀河村,位于桃花港东南部,地处桃花港注入捞刀河“几型”驼峰之东北部,楚家湖以南、捞刀河以东区域,项目规划总规模为40万m3/d,其中本期规模10万m3/d。建设内容为常规污水处理工艺设施、深度处理工艺设施、出水提升泵站、尾水排放箱涵、污泥处理系统设施及附属建筑物。污水常规处理工艺为A2O工艺,污水深度处理工艺为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消毒工艺为紫外光消毒,除臭工艺为生物除臭工艺,污泥处理工艺为采用重力浓缩离心脱水至80%后的污泥外送处置。根据长环评[2016]140号文件批复,尾水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总氮执行10mg/L)。

2.4投资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约198997万元,包括在建存量资产收购投资和新建项目建设投资。其中敢胜垸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纳入本项目的总投资约114230万元(注: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相关要求,经长沙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敢胜垸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的在建工程按在建存量资产处理,社会投资人在采购过程中暂以现行价值【敢胜垸污水处理厂(厂区)2016年10月31日为基准,资产评估值为78861万元】的评估结果为准。待在建存量资产完工验收结算后,对工程重新进行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并报市国资委批复、核准,并以此价格作为最终的资产转让价格)。苏托垸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总投资约84767万元。

2.5特许经营期:敢胜垸污水处理厂运营期26年(包含剩余未建配套设施的建设、配置到位时间)。苏托垸污水处理厂建设期2年,运营期24年。

3.采购需求

(1)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社会资本,本项目采用“存量资产TOT+新建项目BOT”的操作模式,选择优秀的社会投资人与政府合作。长沙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与社会投资人合资在长沙市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购买长沙市敢胜垸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工程在建存量资产、投资建设长沙市敢胜垸污水处理厂剩余未开工建设的配套工程、投资建设长沙市苏托垸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并同时获得项目的特许经营权。

(2)本项目合作期为26年,TOT及BOT部分同步实施、同步移交。其中敢胜垸污水处理厂运营期26年(包含剩余未建配套设施的建设、配置到位时间)。苏托垸污水处理厂建设期2年,运营期24年。本项目为政府付费项目,在合作期内,项目公司享有独家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和更新污水处理设施的权利,以及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污水配套设施可用性服务费的权利。项目合作期期满,项目公司将正常运行情况下的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市住建委或政府指定其他机构。

(3)本项目由长沙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代表政府持有项目公司30%股权,社会投资人持有项目公司70%股权。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申请人是境内企业的)

申请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17年1月~2017年6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17年1月~2017年6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复印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半年(2017年1月~2017年6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半年(2017年1月~2017年6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申请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或者“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4.2、申请人特定资格条件(申请人是境内企业的)

4.2.1 主体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

4.2.2财务要求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6亿元(以申请人2016年度由独立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4.2.3信誉要求

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或重大投诉事件。没有被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建设主管部门文件规定禁止参加本地区建设活动。

4.2.4业绩经验要求

具有以下业绩:①在中国大陆地区(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至少一个日设计处理规模不低于10万吨/日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营业绩,且已经成功运行一年以上(包括申请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绩);②在中国大陆(不含港、澳、台地区)正在运行维护(正式投产运行的,不含试运行和已经期满移交的)的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合计不小于50万吨/日(包括申请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业绩);

备注:申请人的业绩必须是以独立运营人身份承担的或牵头(主要)运营人身份承担的业绩。

4.2.5施工资质要求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2.6联合体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牵头人和成员的数量合计不能超过两家,其中一方为施工总承包方,承担工程建设;另一方为投资运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并承担项目投融资、运营维护服务;

(2)联合体成员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联合体成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工作和责任(包括分工、权利义务、出资比例),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成员均应符合第4.1、第4.2.1、第4.2.3条的资格条件;联合体成员中拟担任本项目投资运营方的成员应至少符合第4.2.2、第4.2.4条的资格条件;拟担任本项目施工总承包方的成员应至少符合第4.2.5条的资格条件;

(7)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须占股,作为联合体的投资运营方在项目公司的股权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1%,作为联合体的施工总承包方在项目公司的股权出资比例不得低于1%。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社会投资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但联合体成员以自己的名义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的,联合体和联合体成员的投标均无效;联合体成员又加入到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的,有该成员参加的所有联合体投标均无效;

4.2.7其它要求:申请人不得出现下述情形,否则按不合格供应商处理:(a)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

4.3申请人是境外企业的资格要求

如境外企业参与本次资格预审活动的,则必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1)提供企业注册或登记证书;(2)提供不少于具有10亿元人民币财务投融资能力的证明材料;(3)境外企业必须与境内施工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施工企业必须满足本章节中特定资格要求第4.2.5条要求,境外企业必须满足本章节中特定资格要求第4.2.4条要求。境外企业申请文件中所有外文版证明资料(含相应的证书等)必须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版,且必须附国内有资质的翻译机构证明资料复印件。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1)当合格申请人在10家(含10家)以下时,所有合格申请人全部入围;(2)当合格申请人数量超过10家时,由评审小组对合格申请人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第三章第2.3款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若有申请人得分相同的,则按并列名次进行排名且不分先后),采购人按排名先后顺序确定10家单位入围(但因出现排名并列情况可能导致入围单位数量增加的情况除外):①若没有出现排名并列情况的,只确定排名第一至第十的申请人入围,其余名次在后的申请人不再入围;②若出现排名并列情况的,当排名(含并列)第一的申请人总数已达到10家时,只确定上述排名第一的所有申请人入围,其余名次的申请人不再入围;当排名(含并列)第一的申请人总数未达到10家时,则由排名紧随其后的申请人依排名(含并列)先后进行递补(同一并列名次的申请人全部递补),排名第一和递补的入围申请人总数达到10家后,其余名次在后的申请人不再入围。

5.2本项目只有参与资格预审并通过资格审查的社会资本才能参与投标。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时间:自2017年8月9日起至2017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00 分至12 时00 分,下午2 时30 分至5 时30 分(北京时间,下同)。

6.2地点: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290号长岭宾馆9楼)。

6.3方式:由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核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1)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及法定代表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限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第二代有效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公章(限授权委托代理人报名时提供)】;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6.4售价:人民币600元整,现金支付,售后一概不退。

6.5未按规定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申请人自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7.1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和格式的要求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7.2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2017年9月6日8 时00分起至9 时00分止。提交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6日9 时00分。

7.3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见二楼大厅大屏幕)。

7.4逾期提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7.5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参加资格审查会,否则资格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9.其他说明

申请人通过资格预审,并确认参加投标竞争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电汇或转账方式交纳3500万元人民币的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保证金。

10.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长沙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委员会

地 址: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10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长沙市雨花区韶山北路290号长岭宾馆9楼

联 系 人:罗先生 丁先生徐女士

电 话:****-********

传 真:****-********

发布时间:2017年8月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污水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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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英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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