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监控(报警)系统维修维护保养招标公告
安防监控(报警)系统维修维护保养招标公告
我院定于2017年8月18日下午15:00时在玉溪市人民医院保卫科进行院本部安防监控(报警)系统维修维护保养服务的采购谈判,请有意向的单位准备相关资料并报名参加。
一、服务范围及内容
1、项目范围:玉溪市人民医院院本部(包括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工作区域内安装使用的安防监控(报警)系统所有设备硬件、软件提供维修维护保养及相关服务。监控(报警)系统维修更换单件设备材料价值300元以下(含300元)由乙方承担,如果视频监控(报警)系统设备材料严重损坏至无法维修需要更换且维修更换费用大于300元的,须由设备维修厂商(单位)出具检查鉴定报告,经双方商定后由甲方负责购买或由甲方按成本价向乙方购买,乙方负责安装,甲方支付设备材料费用。
2、项目内容及有关说明:本次采购内容为医院院本部(包括医院健康体检中心)工作区域内安装使用的安防监控(报警)系统所有设备,包括医院内4套监控设备,1套报警设备,健康体检中心1套监控设备;其中监控摄像头490个,报警主机12台,紧急报警按钮73个,硬盘录像机41台,监视器24台。
二、本项目的上限控制价为每年人民币肆万玖仟元整(¥49000元/年)。
三、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四、服务地点:玉溪市红塔区聂耳路21号(玉溪市人民医院内)。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较强的经营实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备云南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叁级(包括叁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云南省安全防范系统工程备案证书;
5、提供公司两名以上员工监控维护管理从业资格证书。
6、近3年内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
7、投标人若为玉溪市红塔区以外的企业,需在玉溪市红塔区内设有服务机构(提供工商登记证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质量要求
1、服务单位严格按照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进行维修保养并保证整个视频监控(报警)系统运行正常并保证能通过公安部门的检查验收。
2、维修维护所需要更换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安全管理规定要求。
3、服务单位应严格执行每月巡检维修维护,季度定期检修维护和紧急排故等维护保养工作。每次维修维护保养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由乙方技术人员签名的维修维护保养记录,并由甲方签字确认。
4、甲方发现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出现故障,服务单位必须在30分钟内派人到现场进行检查,在2小时内修复故障,2小时内不能修复的应及时向甲方汇报,并提供备品备件,及时恢复故障,保障系统运行正常。
七.注意事项
1、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玉溪市人民医院将在 “玉溪市人民医院网”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投标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报价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项目废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采购人不予承担任何责任。
2、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须了解相关情况的,请自行与本项目采购联系人或玉溪市人民医院保卫科工作人员联系。
3 本项目须提前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7年8月15日17时30分。
4、采购会议开始时,投标人须提交针对本次采购会议的密封完好的标书(一正两副及以上),以及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七.采购单位基本情况
1 、联系人及电话:罗建东 ****-*******;
2、 采购人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聂路21号。
2017年8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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