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县城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兴县城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兴县城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根据兴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兴县城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项目需要,拟对本项目的投资、建设承接主体进行采购。
一、项目采购人:兴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二、项目名称:兴县城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项目
三、项目编号:xzc单2017-03
四、单一来源采购申请理由
该项目的承载主体具有唯一性,不可替代性。理由如下:
1、依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财政厅《关于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的指导意见》(晋政办发【2016】78号),择优选择具备承接主体资质和条件的省级企业,作为全省统一的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省级融资平台,对全省棚户区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统贷统还;
2、承接主体山西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省级企业,主营业务为开展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和城镇基础建设的投资、经营和资产管理;
3、依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和明确我省政府购买棚户区改造服务工作流程和工作职责的通知》(晋政办发【2016】125号)精神,严格执行“省级统贷、市县购买”的工作要求,承接主体山西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确定的唯一一家负责承接国家开发银行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棚户区改造贷款的借款主体。
五、采购内容:兴县城区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项目,可研批复总投资约10.9369亿元,购买服务期限最长为25年。
六、拟采购供应商名称:山西省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建设北路85号。
七、公示期限:2017年8月8日—2017年8月14日
八、公示期间任何公司、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需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采购人或兴县政府采购中心。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兴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贾先生
联系电话:131*****201
2、兴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11
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08月08日
标签: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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