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绣水乡第3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锦绣水乡第3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 |
开标时间:2017-09-04 |
所属行业: |
标讯类别: |
资金来源: |
招标代理: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
所属地区: |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榕市建安招******* 致:福建山海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思成(福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福州中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锦绣水乡第3标段(监理)已由仓山区发改局以闽发改备〔2017〕A030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施工监理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为:螺洲镇环岛路北侧。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建筑面积82691.85m?,其中:地下室46157.66平方米,地上36534.19平方米;地下一层,上部除 3#楼(45#楼)1层,檐口高度4.2m外其余均为3层局部4层,檐口高度9.6m,局部12.8m; 2.3招标范围:锦绣水乡D地块D-01#~03#、05#~13#、15#~23#、25#~33#、35#~43#、45#楼及相应地下室。 2.4招标内容:D地块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监理。 2.5 监理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监理范围内的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内的监理(本项目计划施工期为 564日历天)(未含缺陷责任期);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暂以16515万元为计费额,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20%,施工监理服务收费额:人民币*******元,实际监理费根据工程施工审定建安结算总造价调整监理服务收费额。(注:监理服务费不包含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费,如有缺陷责任期,则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费另行协商)。 3、投标人资格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资格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1.3 拟派驻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证书上的工作单位应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1.4 投标人应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1.5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1.6投标人及拟派驻本项目监理部成员在投标时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不能承揽新的监理业务。 3.1.7 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2.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2.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所在地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2)或按“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中相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3)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交存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4)或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 3.2.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45000元。 3.3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受邀投标人,请于2017年 8 月 9 日至2017年 8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 时00 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若需购买纸质施工图纸,可自行向招标人申请购买.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4日9时45分,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招标项目开标室(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6.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持本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福建省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相关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本人身份证到场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3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8、其它需说明的情况: 8.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2行贿犯罪档案的查询: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将通过人民检察院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工作以经检察院确认函为准。若发现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年内,中标候选人的法定代表人及其拟任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起前5年内,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或刑罚未执行完毕的),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候选人未存在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市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地址:福州市五一中路48号 联系人:周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面8层 邮编: 350003 电子邮件: ********@qq.com 电话:****-******** 传真:****-******** 联系人:林工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督部门: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 点: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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