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旅游局将乐县旅游·文博(博物馆)小镇招标公告
将乐县旅游局将乐县旅游·文博(博物馆)小镇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将乐县旅游·文博(博物馆)小镇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将乐县旅游·文博(博物馆)小镇PPP项目
项目编号:FJTP-********0112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将乐县旅游局
地址:三明市将乐县七星街52号(邮编:353300)
联系方式:张先生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邮编:350002)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0000.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7年08月09日 09:00至2017年08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乐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3.2 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1)投标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3)若投标申请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4)投标申请人须同时具备:①2016年度总资产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②申请人应承诺:负责筹集自有资本资金,除自有资本资金以外的资金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申请人根据需要提供金融机构认可的融资担保;若除自有资本资金以外的资金无法实现项目融资,则由申请人负责到位资金,保障项目建设进度需要。(5)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如下项目经验和业绩: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出之日起的前三年内承接过不少于一项文体旅游类项目投资运营业绩;(6)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投标申请人需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两个月内投标申请人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申请人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保证金200万元,资格预审阶段提交。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四、审查标准、方法:
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7-08-30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8月30日 09: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将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乐县医院正对面社保大厦二层)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详见附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将乐县旅游局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否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详见附件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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