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区生活垃圾转运工程(白城市区垃圾转运站设备工程)招标公告

白城市区生活垃圾转运工程(白城市区垃圾转运站设备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FZ*******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FZ*******

1.招标条件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白城市中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和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环资【2013】708号文件,对“白城市区生活垃圾转运工程(白城市区垃圾转运站设备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白城市区生活垃圾转运工程(白城市区垃圾转运站设备工程)(一标段)

招标内容:25T钩臂车

第二标段:白城市区生活垃圾转运工程(白城市区垃圾转运站设备工程)(二标段)

招标内容:配套15m?移动式压缩箱

第三标段:白城市区生活垃圾转运工程(白城市区垃圾转运站设备工程)(三标段)

招标内容:吸污车10m?

2.2 供货地点:白城市城区。

2.3供 货 期: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10月5日。

2.4 质量要求:所提供的货物必须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的合格标准要求。

3.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申请人须是环卫车辆(设备)生产制造企业,具备单位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如果具有相应生产许可,便提供证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需体现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并且以上证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购买(地址:长春市南三环与临河街交汇南行200米,中海国际广场A座1612室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30日09时3

0分,地点为白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白城市政务大厅,公园东路14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白城市中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胜利东路1-1号楼 邮编:137000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临河街8377号中海国际广场A座1612室

联 系 人:薄女士

电话:155*****580

2017年8月9日


标签: 垃圾转运站 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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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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