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计划生育研究所研发设备政府采购(3)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南省计划生育研究所研发设备政府采购(3)竞争性谈判公告
湖 南 省 政 府 采 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采购人:湖南省计划生育研究所
地 址:长沙市伍家岭芙蓉大道旁
联系人:张冀衡 电话:****-*******
二、采购项目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计划生育研究所研发设备政府采购(3)
2、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08]1510
3、招标编号:HSZT2008-036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采购公告发布时间:2008年8月14日
6、采购项目内容:(采购货物的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部分)
品目序号
明细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品目一
1.1
除 颤 器
1台
1.2
超声波臭氧雾化妇科治疗仪
1台
1.3
乳腺诊断治疗仪
1台
1.4
推 床
4张
1.5
综合手术床
1张
品目二
2.1
实时定量PCR仪
1台
原装进口
品目三
3.1
CO2培养箱
2台
原装进口
3.2
摇 床
1张
原装进口
3.3
电穿孔仪
1台
原装进口
3.4
PH 计
1个
原装进口或进口品牌
3.5
超净工作台
1张
原装进口
3.6
制 冰 机
1台
原装进口或进口品牌
3.7
离 心 机
1台
原装进口
品目四
4.1
挡案柜(密集架)
4组
注:以上采购内容,投标的基本单位为品目,品目为不可拆的最基本的单位,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交货地点:湖南省计划生育研究所(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8、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60日历天交货(如需安装调试的,必须在此时间内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合格供应商;
2、投其中仪器设备的投标人注册资金必须在人民币 50万元以上(含 50万元);
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则须提供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产品代理销售授权书”,其中进口设备,则须提供制造商在中国分支机构或总代理对本项目的“产品代理销售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有一家代理商;
4、投其中医疗设备的投标人须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为制造商还须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医疗设备须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5、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在湖南省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办法:
1、发售时间:从2008年8月14日起至2008年8月25日止,每天8:3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
2、发售地点:湖南新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1811室)。
3、售 价(人民币):400元/套。文件售出后一概不退。
4、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请携带:①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②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副本;③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④合格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为制造商还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以上资料第①②④验原件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第③项收原件,其中第④项,只投医疗设备的投标人才须提供)。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8年8月2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湖南新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1811室)。
七、投标人如认为竞争性谈判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可向同级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反映。
八、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新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芙蓉中路一段479号建鸿达1811室
联系人:康 艳 曹 倩
电 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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