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三公司南干渠项目水泥询价公告
中铁十七局三公司南干渠项目水泥询价公告
贵州省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南干渠及织纳供水工程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水泥采购
招标编号:ZT17-3GS-NGQ-2017-002
询价文件
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日
目 录
贵州省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南干渠及织纳供水工程
水泥采购
询价函
根据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规定和中铁十七局夹岩水利南干渠项目工程施工需要及夹岩水利南干渠项目业主要求,现对我部工程施工所需的水泥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请根据本函要求,于开标时间前在http://www.winchainet.com网站注册并报价,并于8月9日17:30前将最终报价表原件加盖公章以书面形式传至我部。
报价须知及具体要求:
一、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招标物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标的物 名 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限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42.5袋装 | 详见技术规格要求 | 吨 | 14768.472 | 贵州省毕节市夹岩水利南干渠项目各工点 | 至工期结束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42.5散装 | 详见技术规格要求 | 吨 | 22152.708 | 贵州省毕节市夹岩水利南干渠项目各工点 | |
合计 | 36921.18 |
上表中材料数量为招标人提供暂定量,供应以招标人项目部实施时的准确设计量为准,结算量根据双方确认的实际供应过磅验收数量为准,数量的确认由双方实际签收的收料单为准。
2、计划交货期:见上表要求,最终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3、交货地点:贵州省毕节市夹岩水利南干渠项目各工点。
二、技术规格要求
水泥及矿物掺和料的技术要求除满足国标GB175-2007的相关规定外,还应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 10005-2010)中的相关规定:
水泥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
序号 | 检验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验方法 |
1 | 比表面积 | 300~350m2/Kg | 按GB/T8074检验 |
2 | 凝结时间 | 初凝≥45min,终凝≤600min(硅酸盐水泥终凝≤390min) | 按GB/T1346检验 |
3 | 安定性 | 沸煮法合格 | 按GB/T1346检验 |
4 | 强度 | 详见GB175-2007表3 | 按GB/T17671检验 |
5 | 烧失量 | ≤5.0%(P.O);≤3.5%(P.Ⅱ);≤3.0%(P.Ⅰ) | 按GB/T176检验 |
6 | 游离CaO含量 | ≤1.0% | 按GB/T176检验 |
7 | MgO含量 | ≤5.0% | 按GB/T176检验 |
8 | SO3含量 | ≤3.5% | 按GB/T176检验 |
9 | CL- 含量 | ≤0.06% | 按GB/T176检验 |
10 | 碱含量 | ≤0.80% | 按GB/T176检验 |
11 | 助磨剂种类及掺量 | 符合GB175-2007第5.2条规定 | 检查产品质量 证明文件 |
12 | 石膏种类及掺量 | 符合GB175-2007第5.2条规定 | |
13 | 混合材种类及掺量 | 符合GB175-2007第5.2条规定 | |
14 | 熟料中的C3A含量 | ≤8% | 按GB/T21372相关规定检验 |
注: 1.当骨料具有碱硅酸反应活性时,水泥的碱含量不应超过0.60%。C40及以上混凝土用水泥的碱含量不宜超过0.60%。
2. 在氯盐环境条件下,混凝土宜采用低CL-含量的水泥,不宜使用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
3. 在硫酸盐化学侵蚀环境条件下,混凝土应采用低C3A含量的水泥,且胶凝材料的抗蚀系数(56d)不得小于0.80。
4.生产工艺要求:投标产品不可在异地粉磨站加工生产,必须由原厂生产线制造。
5.运输:水泥在运输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应分别装运,不得混杂。
(二)生产工艺要求
必须由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新型干法旋转窑生产线制造,不允许粉磨站生产厂投标。
(三)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 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号。
2.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两份(近两年内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其中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必须包含以下内容:比表面积、烧失量、游离CaO含量、MgO含量、SO3含量、Cl-含量、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碱含量、助磨剂名称及掺量、石膏名称及掺量、混合材名称及掺量、熟料C3A含量等项目。
(四)包装
防潮袋装交货,其它要求按国标GB175-2007执行。
(五) 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3. 运输:水泥在运输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应分别装运,不得混杂。
(六) 散装水泥专用条款
1.散装水泥要求具有足够的运输保障能力和运输组织能力;投标人须对投标运杂费进行分析,明确吨公里单价。
2.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若需要投标人向施工现场提供散装水泥储存设备(包含水泥罐和动力设施)的,买方不再另行支付该设备租用、运输、安装、使用等各项费用。散装水泥储存罐的设备数量由买方按工程需要确定,合同执行完毕后由投标人自行处置,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条进行说明)。
3.若招标文件明确不需要投标人提供散装水泥储存设备(散装罐)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再考虑该散装水泥储存设备的租用、运输、安装、使用等各项费用。
(七) 验收标准
水泥进场时,必须对其数量、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袋装质量、出厂日期等进行验收,并对其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进行实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袋装水泥数量判断标准遵照GB175-2007规定,每袋净含量50kg,且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99%,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包含装袋)不得少于1000kg。散装水泥数量验收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方验收单位与卖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送货单为准;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八)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
三、投标报价
1、供应商可多次报价/调整报价,以最后的一次报价为准。报价为交货价,填写的报价单价应为包含运杂费、税费等计算后的结算单价,结算采用一票制。货物送达上述交货地点,若不能请勿报价。
2、为防止恶意报价,不能按报价单价执行供应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在中铁十七局共营链网站(http://pms.winchainet.com)的交易行为。
3、水泥结算价格实行浮动价。
(1)水泥结算实行浮动价,合同结算出厂单价(简称“M”)实行以中标出厂单价(简称“A”)为基础的动态管理,按月调整水泥合同出厂单价,但中标运杂费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固定不变,结算办法如下:
(2)供应期
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按月调整水泥合同出厂单价,运杂费单价固定不变。
(3)基准价
开标之日前一个供应期内,以数字水泥网(http://www.dcement.com/)发布的各包件相应城市的所有厂商发布的P.O32.5、P.O42.5规格水泥三次信息价(参考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
(4)、供应期
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
(5)、比较价
以供应期内数字水泥网(www.dcement.com)发布的各包件相应城市的所有厂商发布的P.O32.5、P.O42.5规格水泥三次信息价(参考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比较价。如遇到节假日则取前一个工作日的信息价(参考价)。其它规格型号均参照P.O42.5规格型号。
4、水泥出厂单价调整方法
当供应期内水泥比较价与基准价的单价之差(简称“B”)有差额时,按下列规定调整出厂单价:
当水泥差额超过10元/吨时,对差额超出10元/吨以上部分纳入到合同结算价;差额在人民币10元/吨(含10元/吨)以内的合同结算单价不予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当B>10时,则M=A+B-10
当B<-10时,则M=A+B+10
当10≥B≥-10时,则M=A
5、出厂单价调整方法
当比较价与基准价偏差在50元/吨(含)以内时:
结算单价=合同单价
当(比较价-基准价)>50元/吨时,按以下结算单价结算:
结算单价=合同单价+(比较价-基准价)-50
当(基准价-比较价)> 50元/吨时,按以下结算单价结算:
结算单价=合同单价+(比较价-基准价)+50
6、报价单价为货物到达我部指定地点的落地综合价。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或隐含的为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责任和义务、风险等有关费用都包括在内,不再有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未列明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综合单价的报价中。单价、金额单位为元,单价保留小数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金额保留整数。必须清晰不得涂改。
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公司简介等资料,复印件每页加盖公司公章。
8、本次招标实行询价议标,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招标单位均不予退还。
9、各参与竞标的投标单位须根据招标报价单认真填写报价内容,有需要作特别说明的请在备注栏填写清楚。
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函》的格式准确、规范填写回复。
(2)投标文件组成及顺序(见后附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投标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报价表
(3)《投标报价函》等投标文件资料的每一页均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五、开标和评标定标
(1)本次招标由招标人自行开标,不举行公开开标仪式。
(2)本项招标由于采取合格供应商询价议标方式,因此开标、评标、定标工作直接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评标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定标。
(3)必要时,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可以通知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质疑澄清。
(4)招标人按照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定的定标原则进行评标定标,对落标原因不作解释。
六、供应要求:
货到现场后,随货附企业资质、产品质量保证书、合格证明、送货清单。经验收发现数量、质量问题,供应商要承诺给予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七、发票要求:
1、卖方所提供发票需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
2、发票信息及要求:
名 称: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电 话:********3277
地 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泉支行
账 号:130*****208********6
备注: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化作乡
贵州省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及织纳供水工程
3、必须采用“一票制”结算,即开具发票物资名称、单价与本合同物资名称、结算期内到站单价一致。
4、结算要求:不接受预付款的结算方式。本次采购为中铁十七局网络集中采购,货到工地开据甲方收料单(不在送货单、回执单等非甲方料单签字),验收合格后,每月20日前结算一次,开据点验单。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及织纳供水工程
项目部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化作乡
邮 编:553306
联 系 人: 周辉
联系电话:177*****966
邮箱:********3@qq.com">********2@qq.com
技术联系人:李海波 156*****877
邮箱:********@qq.com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及织纳供水工程
二O一柒年捌月一日
投标文件格式: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及织纳供水工程
水泥询价采购
招标编号:ZT17-3GS-NGQ-2017-002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 录
1.投标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资格审查资料
4.投标报价资料
5.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6.生产企业简介(代理商还需提供本企业的企业简介)
7.其他材料
投标承诺书
致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及织纳供水工程项目经理部:
关于贵方采购招标号为号询价文件,我们作为投标人已熟知并愿意参加投标,并承诺如下:
1.我们将按时提交招标人要求的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证件。
2.我们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对投标物资的原料生产地点、性能指标、测试检验及各种服务等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监控,保证实际供应物资的质量和服务与国家有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完全一致,并对所供物资的质量负全责。
3.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供货数量和时间以及贵项目的实际情况,按质、按量、按时保证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及供应服务质量,并承诺如因我方供货或其它原因造成施工现场停工误工,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4.我们保证生产投标物资所用的原材料、物资等是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产品;若发现我们生产和供应的物资与招标文件不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我方承担。
5.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做好各项技术和服务,保证每天24小时的联系畅通(联系人:,联系电话:),对买方提出的问题或要求保证在24小时内给予满意答复。
此致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省市县工商管理局的(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第包件投标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后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或电子邮箱)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
致:中铁十七局集团郑万铁路河南段项目经理部
1、水泥报价表
招标人名称: 询价单编号: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技术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出厂单价 | 运杂费 | 到站单价 | 到站合价 | 备注 |
(元/吨) | (元/吨) | (元/吨) | (元) | |||||||
1 | ||||||||||
2 | ||||||||||
3 | ||||||||||
4 | ||||||||||
5 | ||||||||||
合计 | 报价总价人民币大写:拾 万 仟 佰 拾 圆整 | 小写:¥ |
备注:1.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订单为准。
2.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供货订单的时间为准。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期:2016年 月 日
2、物资描述表
招标人名称:询价单编号: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计量 | 数量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日期 | |
或要求 | 单位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
合计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3、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投标人名称: | 询价单编号: |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 | 备注/来源 |
一 | 材料费小计 | |||||
1 | ||||||
2 | ||||||
…… | ||||||
二 | 人工费小计 | |||||
三 | 机械加工费小计 | |||||
1 | 设备折旧费 | |||||
2 | 设备维护费 | |||||
四 | 水电费小计 | |||||
生产成本合计 | ||||||
五 | 管理费小计 | |||||
1 | 生产管理费 | |||||
2 | 销售费 | |||||
3 | 服务费 | |||||
4 | 财务费 | |||||
成本合计 | ||||||
六 | 利税小计 | |||||
1 | 税收 | |||||
2 | 税后利润 | |||||
出厂单价 | ||||||
七 | 运杂费小计 | 公里 | 注明运输方式 | |||
到站单价 |
备注:1. 投标人按物资品种做成本分析。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不同物资品种实际需要增减。
2. 不同品种的物资单独列表,标出其主要单价,不少于3个。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4、物资报价综合说明
投标人应附报价综合说明,报价综合说明应写明报价的考虑因素如参照价、走势分析预测及工程的特殊情况等。
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对询价文件技术规格要求中提出的要求,投标方必须逐项作响应性应答,否则即认为投标方不满足招标方的要求,其投标被拒绝。
贵州省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南干渠及织纳供水工程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
水泥采购
招标编号:ZT17-3GS-NGQ-2017-002
询价文件
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2017年8月1日
目录
贵州省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南干渠及织纳供水工程
水泥采购
询价函
根据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物资管理办法规定和中铁十七局夹岩水利南干渠项目工程施工需要及夹岩水利南干渠项目业主要求,现对我部工程施工所需的水泥采取询价方式进行采购。请根据本函要求,于开标时间前在http://www.winchainet.com网站注册并报价,并于8月9日17:30前将最终报价表原件加盖公章以书面形式传至我部。
报价须知及具体要求:
一、招标内容、技术要求、计划交货期和交货地点
1、招标物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标的物 名 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限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42.5袋装 | 详见技术规格要求 | 吨 | 14768.472 | 贵州省毕节市夹岩水利南干渠项目各工点 | 至工期结束 |
普通硅酸盐水泥 | 42.5散装 | 详见技术规格要求 | 吨 | 22152.708 | 贵州省毕节市夹岩水利南干渠项目各工点 | |
合计 | 36921.18 |
上表中材料数量为招标人提供暂定量,供应以招标人项目部实施时的准确设计量为准,结算量根据双方确认的实际供应过磅验收数量为准,数量的确认由双方实际签收的收料单为准。
2、计划交货期:见上表要求,最终以招标方通知时间为准。
3、交货地点:贵州省毕节市夹岩水利南干渠项目各工点。
二、技术规格要求
水泥及矿物掺和料的技术要求除满足国标GB175-2007的相关规定外,还应满足《铁路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TB10424-2010)、《铁路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规范》(TB 10005-2010)中的相关规定:
水泥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
序号 | 检验项目 | 技术要求 | 检验方法 |
1 | 比表面积 | 300~350m2/Kg | 按GB/T8074检验 |
2 | 凝结时间 | 初凝≥45min,终凝≤600min(硅酸盐水泥终凝≤390min) | 按GB/T1346检验 |
3 | 安定性 | 沸煮法合格 | 按GB/T1346检验 |
4 | 强度 | 详见GB175-2007表3 | 按GB/T17671检验 |
5 | 烧失量 | ≤5.0%(P.O);≤3.5%(P.Ⅱ);≤3.0%(P.Ⅰ) | 按GB/T176检验 |
6 | 游离CaO含量 | ≤1.0% | 按GB/T176检验 |
7 | MgO含量 | ≤5.0% | 按GB/T176检验 |
8 | SO3含量 | ≤3.5% | 按GB/T176检验 |
9 | CL- 含量 | ≤0.06% | 按GB/T176检验 |
10 | 碱含量 | ≤0.80% | 按GB/T176检验 |
11 | 助磨剂种类及掺量 | 符合GB175-2007第5.2条规定 | 检查产品质量 证明文件 |
12 | 石膏种类及掺量 | 符合GB175-2007第5.2条规定 | |
13 | 混合材种类及掺量 | 符合GB175-2007第5.2条规定 | |
14 | 熟料中的C3A含量 | ≤8% | 按GB/T21372相关规定检验 |
注:1.当骨料具有碱硅酸反应活性时,水泥的碱含量不应超过0.60%。C40及以上混凝土用水泥的碱含量不宜超过0.60%。
2. 在氯盐环境条件下,混凝土宜采用低CL-含量的水泥,不宜使用抗硫酸盐硅酸盐水泥。
3. 在硫酸盐化学侵蚀环境条件下,混凝土应采用低C3A含量的水泥,且胶凝材料的抗蚀系数(56d)不得小于0.80。
4.生产工艺要求:投标产品不可在异地粉磨站加工生产,必须由原厂生产线制造。
5.运输:水泥在运输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应分别装运,不得混杂。
(二)生产工艺要求
必须由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新型干法旋转窑生产线制造,不允许粉磨站生产厂投标。
(三)投标人应提供的技术资料
1. 生产和检验招标物资所执行的技术标准号。
2.投标物资的质量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标准及其引用标准的检测对比证明两份(近两年内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合格质量检验报告)。其中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必须包含以下内容:比表面积、烧失量、游离CaO含量、MgO含量、SO3含量、Cl-含量、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碱含量、助磨剂名称及掺量、石膏名称及掺量、混合材名称及掺量、熟料C3A含量等项目。
(四)包装
防潮袋装交货,其它要求按国标GB175-2007执行。
(五) 投标物资详细的运输和供应方案
1.投标人交付的物资应分别按照合同要求交至指定的到货地点。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和了解施工地点的地理位置和运输条件,采用合适有效的运输和货物交付方式,制定保证工程所需物资按时、按量供应的具体措施。
3. 运输:水泥在运输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应分别装运,不得混杂。
(六) 散装水泥专用条款
1.散装水泥要求具有足够的运输保障能力和运输组织能力;投标人须对投标运杂费进行分析,明确吨公里单价。
2.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若需要投标人向施工现场提供散装水泥储存设备(包含水泥罐和动力设施)的,买方不再另行支付该设备租用、运输、安装、使用等各项费用。散装水泥储存罐的设备数量由买方按工程需要确定,合同执行完毕后由投标人自行处置,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条进行说明)。
3.若招标文件明确不需要投标人提供散装水泥储存设备(散装罐)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再考虑该散装水泥储存设备的租用、运输、安装、使用等各项费用。
(七)验收标准
水泥进场时,必须对其数量、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袋装质量、出厂日期等进行验收,并对其强度、凝结时间、安定性进行实验,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
袋装水泥数量判断标准遵照GB175-2007规定,每袋净含量50kg,且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99%,随机抽取20袋总质量(包含装袋)不得少于1000kg。散装水泥数量验收以施工现场实际过磅为准,若卖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买方验收单位与卖方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送货单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送货单为准;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卖方负责。
(八)质量保证期
自物资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
三、投标报价
1、供应商可多次报价/调整报价,以最后的一次报价为准。报价为交货价,填写的报价单价应为包含运杂费、税费等计算后的结算单价,结算采用一票制。货物送达上述交货地点,若不能请勿报价。
2、为防止恶意报价,不能按报价单价执行供应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在中铁十七局共营链网站(http://pms.winchainet.com)的交易行为。
3、水泥结算价格实行浮动价。
(1)水泥结算实行浮动价,合同结算出厂单价(简称“M”)实行以中标出厂单价(简称“A”)为基础的动态管理,按月调整水泥合同出厂单价,但中标运杂费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固定不变,结算办法如下:
(2)供应期
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按月调整水泥合同出厂单价,运杂费单价固定不变。
(3)基准价
开标之日前一个供应期内,以数字水泥网(http://www.dcement.com/)发布的各包件相应城市的所有厂商发布的P.O32.5、P.O42.5规格水泥三次信息价(参考价)的算术平均值为基准价。
(4)、供应期
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供应期。
(5)、比较价
以供应期内数字水泥网(www.dcement.com)发布的各包件相应城市的所有厂商发布的P.O32.5、P.O42.5规格水泥三次信息价(参考价)的算术平均值为比较价。如遇到节假日则取前一个工作日的信息价(参考价)。其它规格型号均参照P.O42.5规格型号。
4、水泥出厂单价调整方法
当供应期内水泥比较价与基准价的单价之差(简称“B”)有差额时,按下列规定调整出厂单价:
当水泥差额超过10元/吨时,对差额超出10元/吨以上部分纳入到合同结算价;差额在人民币10元/吨(含10元/吨)以内的合同结算单价不予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当B>10时,则M=A+B-10
当B<-10时,则M=A+B+10
当10≥B≥-10时,则M=A
5、出厂单价调整方法
当比较价与基准价偏差在50元/吨(含)以内时:
结算单价=合同单价
当(比较价-基准价)>50元/吨时,按以下结算单价结算:
结算单价=合同单价+(比较价-基准价)-50
当(基准价-比较价)> 50元/吨时,按以下结算单价结算:
结算单价=合同单价+(比较价-基准价)+50
6、报价单价为货物到达我部指定地点的落地综合价。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或隐含的为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责任和义务、风险等有关费用都包括在内,不再有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未列明和没有填写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括在综合单价的报价中。单价、金额单位为元,单价保留小数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金额保留整数。必须清晰不得涂改。
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人代表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以及公司简介等资料,复印件每页加盖公司公章。
8、本次招标实行询价议标,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投标单位递交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招标单位均不予退还。
9、各参与竞标的投标单位须根据招标报价单认真填写报价内容,有需要作特别说明的请在备注栏填写清楚。
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一式两份(正本副本各一份);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投标报价函》的格式准确、规范填写回复。
(2)投标文件组成及顺序(见后附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投标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报价表
(3)《投标报价函》等投标文件资料的每一页均应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五、开标和评标定标
(1)本次招标由招标人自行开标,不举行公开开标仪式。
(2)本项招标由于采取合格供应商询价议标方式,因此开标、评标、定标工作直接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评标后,由项目招标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定标。
(3)必要时,在评标过程中,招标人可以通知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质疑澄清。
(4)招标人按照项目招标领导小组确定的定标原则进行评标定标,对落标原因不作解释。
六、供应要求:
货到现场后,随货附企业资质、产品质量保证书、合格证明、送货清单。经验收发现数量、质量问题,供应商要承诺给予解决并承担相应费用。
七、发票要求:
1、卖方所提供发票需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
2、发票信息及要求:
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电话:********3277
地址:石家庄市中山西路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鹿泉支行
备注: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化作乡
贵州省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及织纳供水工程
3、必须采用“一票制”结算,即开具发票物资名称、单价与本合同物资名称、结算期内到站单价一致。
4、结算要求:不接受预付款的结算方式。本次采购为中铁十七局网络集中采购,货到工地开据甲方收料单(不在送货单、回执单等非甲方料单签字),验收合格后,每月20日前结算一次,开据点验单。
八、招标人信息
招标组织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及织纳供水工程
项目部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化作乡
邮编:553306
联系人:周辉
联系电话:177*****966
邮箱:********3@qq.com">********2@qq.com
技术联系人:李海波156*****877
邮箱:********@qq.com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及织纳供水工程
二O一柒年捌月一日
投标文件格式: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及织纳供水工程
水泥询价采购
招标编号:ZT17-3GS-NGQ-2017-002
投标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目录
1.投标承诺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资格审查资料
4.投标报价资料
5.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6.生产企业简介(代理商还需提供本企业的企业简介)
7.其他材料
投标承诺书
致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省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及织纳供水工程项目经理部:
关于贵方采购招标号为号询价文件,我们作为投标人已熟知并愿意参加投标,并承诺如下:
1.我们将按时提交招标人要求的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证件。
2.我们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及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对投标物资的原料生产地点、性能指标、测试检验及各种服务等进行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监控,保证实际供应物资的质量和服务与国家有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完全一致,并对所供物资的质量负全责。
3.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供货数量和时间以及贵项目的实际情况,按质、按量、按时保证施工现场的实际需要及供应服务质量,并承诺如因我方供货或其它原因造成施工现场停工误工,我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
4.我们保证生产投标物资所用的原材料、物资等是满足招标人要求的产品;若发现我们生产和供应的物资与招标文件不符,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我方承担。
5.我们将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做好各项技术和服务,保证每天24小时的联系畅通(联系人:,联系电话:),对买方提出的问题或要求保证在24小时内给予满意答复。
此致
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省市县工商管理局的(单位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授权(单位、部门名称)在下面签字的(职务、姓名)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第包件投标及合同的签订、履行直至完成,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公章):
单位地址:
后附: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传 真 | 网 址(或电子邮箱)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
致:中铁十七局集团郑万铁路河南段项目经理部
1、水泥报价表
招标人名称:询价单编号: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 技术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出厂单价 | 运杂费 | 到站单价 | 到站合价 | 备注 |
(元/吨) | (元/吨) | (元/吨) | (元) | |||||||
1 | ||||||||||
2 | ||||||||||
3 | ||||||||||
4 | ||||||||||
5 | ||||||||||
合计 | 报价总价人民币大写:拾 万 仟 佰 拾 圆整 | 小写:¥ |
备注:1.以上物资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在实施阶段可能有一定调整,最终数量、规格、型号应以买方下达的供货订单为准。
2.供货时间为根据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时间,实际供货时间可能有一定调整,实际供货时间以买方供货订单的时间为准。
报价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 日期:2016年 月 日
2、物资描述表
招标人名称:询价单编号: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标准 | 计量 | 数量 | 交货状态及条件 | 交货地点 | 收货人 | 交货日期 | |
或要求 | 单位 | 交货状态 | 交货条件 | |||||||
合计 |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年月日
3、物资报价成本分析表
投标人名称: | 询价单编号: | |||||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金额 | 备注/来源 |
一 | 材料费小计 | |||||
1 | ||||||
2 | ||||||
…… | ||||||
二 | 人工费小计 | |||||
三 | 机械加工费小计 | |||||
1 | 设备折旧费 | |||||
2 | 设备维护费 | |||||
四 | 水电费小计 | |||||
生产成本合计 | ||||||
五 | 管理费小计 | |||||
1 | 生产管理费 | |||||
2 | 销售费 | |||||
3 | 服务费 | |||||
4 | 财务费 | |||||
成本合计 | ||||||
六 | 利税小计 | |||||
1 | 税收 | |||||
2 | 税后利润 | |||||
出厂单价 | ||||||
七 | 运杂费小计 | 公里 | 注明运输方式 | |||
到站单价 |
备注:1. 投标人按物资品种做成本分析。表中各大项目内容及顺序固定不变,细目不限于上述内容,可根据不同物资品种实际需要增减。
2. 不同品种的物资单独列表,标出其主要单价,不少于3个。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4、物资报价综合说明
投标人应附报价综合说明,报价综合说明应写明报价的考虑因素如参照价、走势分析预测及工程的特殊情况等。
投标物资技术规格书
对询价文件技术规格要求中提出的要求,投标方必须逐项作响应性应答,否则即认为投标方不满足招标方的要求,其投标被拒绝。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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