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怀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安怀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平南县安怀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发[2016]30号、《桂财发[2017]1号以及平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投资[2017]124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财发[2016]30号文下达了2017年平南县安怀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投资计划1350万元,项目法人为平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人为平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项目行政监督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平南县内安怀镇。

建设规模:修筑田间道路3.36公里,衬砌防渗渠道50.88公里,新建和改造渠系建筑物128座等。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10月1日,完工日期为2018年1月28日,计划工期120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2017年平南县安怀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划分为3个标段,计划工期为120天(日历天)。

招标内容:

I标段:1、防渗改造的灌溉渠道共27条,总长度15.682km.。其中排灌渠1条长0.915km,排涝渠1条长1.112km,斗渠16条长11.530km,农渠9条长2.125km。改造及配套附属建筑物44座,其中盖板涵20座,涵管21座,其他如渡槽、下田坡道、标志牌各1座。2、田间道路工程3条长1.844km,其中水泥硬化路面长0.24km,级配碎石路面长1.604km。招标上限控制价为*******.00元。

II标段:1、防渗改造的灌溉渠道共31条,总长度为18.139km。其中排灌渠1条长0.542km,斗渠23条长12.745km。改造及配套附属建筑物72座,其中盖板涵45座,涵管19座,其他如渡槽1座、下田坡道6座、引水坝1座。2、田间道路工程2条长0.978km,全部为级配碎石路面。招标上限控制价为*******.00元。

Ⅲ标段:1、防渗改造的灌溉渠道共30条,总长度17.393km。其中排灌渠道1条长1.085km,斗渠16条长11.418km,农渠13条长4.890km。改造及配套附属建筑物31座,其中盖板涵14座,涵管15座,其他如下田坡道2座。2、田间道路工程1条长0.540km,全部为级配碎石路面。招标上限控制价为*******.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叁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且拟投入本项目施工企业的流动资金为/万元(合同估价小于1000万的项目不需提供)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行为;

(2)对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广西》(http://xy.gxi.gov.cn)列为受惩黑名单,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

(3)必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有效);

(4)在最近三年(开标之日前三年)内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劳务队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除外)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最近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两阶段评标法评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7年8月18日至8月24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

发售人负责人:刘素琼 ****-*******

发售方法: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同一人只能代表本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所购买的招标文件无效。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每标段250元,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潜在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贵港市公共资源服务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开具投标保函,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电汇)底单复印件或投标保函复印件。各标段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万元整(¥:50000.00)。

(1)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港市贵城支行

账 号:****************777

(2)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贵港城北支行

帐 号:****************0011

(3)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贵港桂林路支行

账 号:********3726

(4)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农行贵港分行港北分理处

账 号:****************4

(5)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25245

(6)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

(7)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贵港分行

账 号:****************1459

(8)帐户名称: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港市分行

帐 号:****************91

4.4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7年8月25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 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和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打印件)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打印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6.2 投标人可以就上述标段中的一个或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6.3 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6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7年9月12日10时在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贵港市文化商业广场东侧龙脉华庭3栋2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地 址:平南县环城路财政局六楼

邮 编:537300

联系人:吴剑钊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港市大西南农产品综合市场11栋4号

邮 编:537100

联系人:黄艾

电 话:****-*******

传真:0775-4266928

E-mail:ggecc.gg@163.com

网 址:http://ggecc.com/

招标人:平南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李柱艺 (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冯育新 (签名)

二○一七年八月九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田建设 高标准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