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号灯等招标公告
交通信号灯等招标公告
新昌县招投标中心受新昌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的委托,对城区部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项目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城区部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包括四个路口的交通信号灯、标志、交通违法检测系统等,工程预算为90万元。
2、投标资格:投标人必须是国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具有信号灯、电子警察、标志、标线制造、安装、施划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供应商。
3、报名时间:2005年6月3日至2005年6月7日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00(双休日除外)。
4、报名地点:新昌县招标投标中心(新昌县城关镇鼓山西路205号)。
5、报名时,已在本中心登记注册的供应商只需携带资格证书,未在本中心登记注册的供应商,须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的还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在报名后即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价格: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7、交易席位费300元,办后不退。
8、联系人:潘媛媛
联系电话:****-******* 传真:0575-*******
新昌县招标投标中心
2005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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