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机关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中心建设项目—社区体验教室(项目编号:HZ17-483-111A)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机关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中心建设项目—社区体验教室(项目编号:HZ17-483-111A)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机关 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中心建设项目—社区体验教室 (项目编号:HZ17-483-111A)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机关委托,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中心建设项目—社区体验教室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社区教育数字化学习中心建设项目—社区体验教室 2.项目编号:HZ17-483-111A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175.05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执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的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不仅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同时还应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最近一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过的财务报告;或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4. 投标人需提供2017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6.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同时应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完成注册并通过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7.所投产品中“数字书法教室”及“数字国画教室”的主要设备及配套需出自正规厂家,投标人须提供合法供货渠道的证明材料(如: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协议原件等等)8.所投产品中“综合课程互动体验教室”中的“导录播服务器”及软件部分《课件实时录制系统》, 《课堂直播系统》需出自正规厂家,投标人须提供合法供货渠道的证明材料。(如: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协议原件等)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08-09到 2017-08-16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 泰宇大厦4楼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电汇或直接购买(标书发售截止日之前)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8-30 09:15 2.开标时间: 2017-08-30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 泰宇大厦4楼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张小姐 2.联系方式:***-********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10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李老师:***-********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产业园区物华道8号增1号 泰宇大厦4楼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西青区教育局机关、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西青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详见附件 天津合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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