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及办公自动化等设备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及办公自动化等设备项目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及办公自动化等设备项目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报送时间:2008年8月14日
招标项目名称: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及办公自动化等设备
招标项目编号:A110101—080805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西豁子6号
联系人:邢均跃
联系方式:0313—*******
集中采购机构全称:河北省张家口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长青路19号5楼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0313—*******
招标项目内容:
A包:公务用车上海大众桑塔纳1辆、上海大众SANTANA2辆、上海大众朗逸2辆。
B包:公务用车北京现代悦动2辆。
C包:公务用车一汽奔腾1辆、东风小康K07微型面包车2辆。
D包:笔记本电脑133台
E包:台式电脑199台
F包:打印机等1.彩色打印机6台;2.黑白打印机67台;3.扫描仪22台;4.复印机3台;传真机5台;碎纸机5台。
G包:数码设备等1.数码相机36台;2.摄像机17台;3.微型摄像机5台;4.投影仪6台;5.录音笔26支;
项目实施地点: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完成时间:2008年9月25日内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已在我中心通过资格确认的供应商,可直接购买招标文件。未经资格确认的供应商,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注:A包、B包、C包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D包、E包、F包、G包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A包、B包、C包提供小轿车经营权资质(以上证件需原件和加盖公章的A4纸复印件),到我中心登记后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08年8月14日至8月28日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桥西区长青路19号5楼505室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开标前,投标人须向集中采购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A包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B包人民币捌仟元整;C包人民币捌仟元整;D包人民币肆万元整;E包人民币叁万元整;F包人民币捌仟元整;G包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投标保证金缴纳,只接受单位银行汇票(未在张家口市区开户的供应商)及现金支票(已在张家口市区开户的供应商)两种方式,并必须注明“投标保证金”字样(原件必须在开标时向集中采购机构按时递交),使用其他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我中心将视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
投标截止暨开标时间:2008年9月6日上午10:00整
开标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九楼会议室(张家口市桥西区西豁子6号)
项目联系人:王晓云
联系电话:0313—*******138*****220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财经报河北政府采购网张家口政府公众信息网
二00八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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