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受 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 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采购多功能心电监护仪一批招标项目,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采购注射泵、靶控注射泵一批招标项目,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采购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招标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606-201707-1429-0002,440606-201707-1429-0004,440606-201707-1429-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采购多功能心电监护仪一批招标项目,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采购注射泵、靶控注射泵一批招标项目,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采购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招标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90,000
四、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预算:
包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最高采购限价 |
1 | 注射泵 | 96台 | 人民币40万元 |
2 | 多功能心电监护仪A | 1台 | 人民币70万元 |
多功能心电监护仪B | 2台 | ||
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 | 2台 | ||
3 | 靶控注射泵 | 6台 | 人民币9万元 |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投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或超出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神经肌肉刺激治疗仪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
2.投标人只允许为独立法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设备为医疗器械);
4. 所投设备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所投设备为医疗器械)。
5. 所投设备具备有效的授权证明资料(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7.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如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件的供应商,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
8. 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项目竞争的投标人:
A、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B、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C、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②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
④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情况证明(报名时请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购买方式:
前往以下地址购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1楼购标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
电话:***-********
传真:***-********
联系人:吴小姐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08月10日 至 2017年08月16日 期间(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购标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31日14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2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
十、开标时间:2017年08月31日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2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8 月 10 日 至 2017 年 08 月 16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莫宁含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陈小姐 | 联系电话:****-********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楼 |
联系人:张帆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0080 |
(三)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妇幼保健院 |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保健路3号 |
联系人:曾海敏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28300 |
发布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年08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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