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宝鸡市千阳县2017年度涧口河小流域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宝鸡市千阳县2017年度涧口河小流域工程(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宝鸡市
千阳县2017年度涧口河小流域工程(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宝鸡市千阳县2017年度涧口河小流域工程已由千阳县水利局以千水政发[2017]136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及地方财政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为千阳县水土保持工作站,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宝鸡市千阳县辖区。
2.2、建设规模:项目估算总投资785.24万元。
2.3、计划工期:(以招标文件的约定为准)。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划分为3个施工标项。
施工Ⅰ标项主要建设内容:完成坡改梯52.44hm2,修筑水窖10眼,新修生产道路0.5km,栽植经济林10.61hm2,栽植水保林81.76hm2,植物护埂7.5hm2,封禁治理256.87hm2。
施工Ⅱ标项主要建设内容:完成坡改梯71.67hm2,修筑水窖10眼,新修生产道路1km,栽植经济林14.63hm2,栽植水保林32.13hm2,植物护埂10.5hm2,封禁治理129.26hm2。
施工Ⅲ标项主要建设内容:完成坡改梯82.79hm2,修筑水窖20眼,新修生产道路3.5km,栽植经济林28.25hm2,栽植水保林139.91hm2,植物护埂12hm2,封禁治理242.87hm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历,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流动资金不少于200万元,无不良记录,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有关管理人员和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并且有相应从业资格。投标单位及人员信息必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登记报备。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且未承担在建项目。
3.2、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5日申请报名(电话或传真),2017年8月16日至2017年8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施工企业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介绍信、项目经理注册证、个人身份证及工程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施工各标项标书售价3000元/套,售后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5日上午9:00时整,接收地点为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但提供自行踏勘进入工地手续办理事项。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三秦都市报》和《宝鸡水利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千阳县水土保持工作站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水利水电
工程咨询中心
地 址:千阳县南关路83号 地 址:西安市尚德路150号
邮 编:721100邮 编:710004
联 系人:宋工 联 系人:周秦
电 话:187*****675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QQ********64电子邮件:QQ********4
二〇一七年八月九日
招标
|
陕西省水利水电工程咨询中心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