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泉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醴泉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第二次招标公告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醴泉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眉山市东坡区
项目总投资:132459.19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眉山市醴泉河流域污染综合治理项目,主要包括:
1、支流处理工程:针对醴泉河26条支渠,根据支渠水质及周围环境现状,制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削减支渠(支流)入河污染负荷,确保醴泉河水质达标。
2、农村污水处理工程:建设集镇生活污水处理站及配套管网,收集生活污水,集中输送。
3、清淤疏浚工程:采用淤泥固化(综合利用)技术,同时利用脱水固化后的淤泥以构建浅滩湿地和生态护岸等方式进行原地资源化利用。
4、驳岸改造工程:针对现有硬质岸线、堤坝等的驳岸形式采用生态护岸、植物带和生态拦截沟等技术对现有驳岸进行改造。
5、生态修复工程:主要针对醴泉河流域目前存在的水体存在富营养化、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河道内生态系统脆弱、部分河道水陆交换性差等问题进行治理。
6、农村垃圾综合处理工程:加强对垃圾的管理,实行分类处理利用,做到日产日清,防止农村垃圾污染河道。
7、智慧河道工程:主要包括数据中心机房建设、综合监控系统、流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综合应急指挥与调度系统、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应用支撑建设、机房建设等内容。
综上,经过系统治理,醴泉河流域基本可消除水体黑臭现象,水质达到IV类。
(二)环境影响概况
1、施工期主要影响
①水环境影响:工程施工将产生一定量施工废水,包括混凝土拌合系统冲洗废水、机修含油污水、生活污水等,施工废污水经处理后对醴泉河水质影响较小;
②生态影响:工程施工过程中,弃土、运输等造成少量土地表层及其植被破坏,表层耕作层被污染或丧失,保水保肥性下降等。施工结束后,将这些地表土用作道路绿化或复耕,不使其损失掉。河道治理工程施工作业区基本控制在河道两岸附近,现状生态系统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多,施工区不涉及珍稀保护动植物的重要生境,工程施工不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的多样性和稳定性。
③大气环境影响: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燃油废气的影响。施工产生的扬尘不可避免的对附近空气质量产生影响,通过采取洒水降尘等措施可有效减缓扬尘污染,由于施工期较短,扬尘影响将随施工结束而结束。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机械产生的燃油废气可通过定期对施工机械进行检查维修来降低对附近环境的影响。同时在内源治理工程围堰清淤过程中底泥会产生大量臭气,因此需要及时添加固化剂对底泥臭气进行消除。
④声环境影响:施工产生的噪声不可避免的对附近声环境等产生一定影响,通过采取定期对施工机械设备检查维修、禁止夜间高噪声施工活动等管理措施可有效减缓不利影响。但不利影响随着施工期结束而结束。
⑤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影响:工程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包括土石方弃渣、工程施工建筑垃圾、河道清障垃圾、清淤底泥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如不合理处置,可能产生水土流失、造成局部水体和土壤污染、有损环境卫生等不利影响。
2、建成后主要影响
本工程建成后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有利影响,包括有利于保障醴泉河饮用水源水质、提高防洪等级、改善生态环境和景观等,具有良好的环境和社会效益。
①工程的实施能达到恢复醴泉河河道设计断面,保证设计过流能力,增加醴泉河的有效灌溉面积,减轻醴泉河流域的防洪压力,消减内源污染负荷,改善河道地质,缓解该河道的水质污染日益恶化,出现的恶臭,富营养化的现象,防止周边环境的继续污染的效果。为进一步的水体修复工程创造更好的条件,促进周边生态环境的修复。
②工程的实施使区域污水排水能力得到提高,污水收集输送能力增强。项目建成后,污水处理工程的效益得到充分发挥,改善醴泉河的地表水水质,环境卫生状况将明显改善。
③本工程实施的多种型式的生态护坡,可改善沿河生态环境和景观。原来的单一的、散乱的普通河岸变成层次丰富的、舒适便利的游玩休憩场地,增强水体自我调节和自我净化能力的同时提升整体河道整体景观。
(三)环境保护措施及对策
水环境保护:施工废水不得随意排放,经沉淀后回用或者用于洒水除尘。合理安排施工时段,避免汛期施工,清淤底泥用于河道两侧生态护岸与浅滩湿地用土。生活污水依托租住地周边已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营运期生活污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达标排放。
生态环境保护:应加强施工期间的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工作,禁止施工人员随意破坏植被。施工结束后,应按照设计要求,及时实施植被恢复措施,施工期堆存的表土用于植被恢复。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水土保持措施。
大气环境保护:土石方的运输采用专用封闭式运输设备,同时施工建筑材料堆场均加盖蓬布,防止风蚀扬尘。多尘施工区和施工路段应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同时集中处理污水处理站设置以恶臭源为边界的100m卫生防护距离。
声环境保护:合理安排施工工作时间和施工设备数量,夜间及其他敏感时段如学校午休、考试时段禁止钻孔等高噪声机械设备施工。加强对施工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尽可能的减少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对附近环境的影响。
(四)主要评价结论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眉山市城市总体规划,工程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工程方案、施工工艺等合理可行。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在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及措施的情况下,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项目选址的意见、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对项目拟采用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与建议以及其他相关要求。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公示期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邮箱、信函或其他便利的形式提交书面意见。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眉山市水务局
联系人:唐科长 联系电话:***-********
环评单位:云南秀川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候贵芳 联系电话:189*****969 邮件:********8@qq.com
(八)公示说明
1、公众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可以通过电话或信函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书面意见。
2、公众在提出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同时,为了更好的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具体联系方式,以便能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公示发布单位:眉山市水务局
发布日期: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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