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开发项目—新江片(第二次)招标公告
土地开发项目—新江片(第二次)招标公告
遂川县泉江镇大桥村等三个乡(镇)七个村土地开发项目—新江片
招标公告(第二次)
遂川县泉江镇大桥村等三个乡(镇)七个村土地开发项目—新江片已具备招标条件,由县发改委以遂发改招标核字[2017]236号核准招标,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已由遂川县国土资源局备案,现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遂川县新江乡人民政府
二、工程名称:遂川县泉江镇大桥村等三个乡(镇)七个村土地开发
项目 — 新江片
三、工程地点:遂川县新江乡富民村、金溪村、横石村
四、项目规模:建设规模9.53公顷,预计新增耕地8.495公顷,全部为旱地
五、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六、标段划分:1个标段
七、工程总投资:投资约28.71万元
八、招标范围: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预算)
九、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拟派的建造师的专业及级别要求:拟派建造师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拟派出的建造师专业必须同参与投标时企业资质专业相同。
4、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外埠来赣施工单位还应持有江西省国土资源厅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7、凡参与遂川县扶贫攻坚项目未按合同履约的投标人(或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投标,如中标后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十、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递交投标文件后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十一、获得招标文件时间和方式:本工程取消报名环节。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可于2017年8月9日起在吉安市招投标监督网、遂川县人民政府网和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后直接投标。
十二、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十三、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8月29日上午9时00分前。
2、开标时间:2017年8月29日上午9时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华影时代广场五楼)。
4、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伍仟元整。
十四、其它:
1、投标企业提供假证和虚假证明,一经查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区类似项目招投标。
2、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遂川县人民政府网及遂川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标单位:遂川县新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5*****717
招标代理机构:遂川县仁远建设事务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女士 联系电话:****-*******
遂川县新江乡人民政府 2017年8月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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