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综合运营物资招标公告

2017年综合运营物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BX********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铁塔山西省分公司2017年综合运营物资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委托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比选。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项目编号:SC-BX********

1.2采购范围:综合运营类物资。

1.3项目性质:物资。

1.4交货地点:要求卖方送货至买方指定地点(山西省内市级城市)。

1.5交货时间:收到买方供货通知以后10天。

1.6标段划分及中选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拟中选1名参选人,具体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供货地点

单位

中选人数量

1

凌美(LAMY)恒星系列钢笔

60

太原

1

2

凌美(LAMY)LX系列钢笔

40

3

小米运动手环

50

4

充电宝20000毫安

50

5

车载手机支架

50

6

便携音箱

50

7

商务恒温水杯

560

全省

8

夏季双肩背包

510

全省


说明:上表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实际合同供货数量浮动不超过1%。

1.7技术要求:提供的参选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范、验收标准及本比选文件的技术规格要求。

★2.参选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参选人需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已三证合一,则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所参选产品。

2.2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

2.4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5)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6)参选产品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2.5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比选项目。

2.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参选人须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供参选产品的制造商授权或间接授权;凡提供间接授权的,参选人除出具总经销的授权书之外还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总经销商的正式授权文件以证明其货物来源的合法性。

2.8参选人须承诺配送范围能够覆盖山西省(含各地市),能够根据比选人要求在指定时间内配送到指定地点。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选者,请于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太原市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B座6006室购买比选文件。购买比选文件需携带下列资料: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 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若为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无需提供(2)、(3)两项资料

(4) 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 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6) 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

3.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叁佰元),售后不退。

4.参选文件的递交

4.1 递交参选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18日15时00分,请在此时间前送达山西省太原市长风商务文化区谐园路9号化建大厦12层会议室,在此时间后送达的参选文件将不再接受。

4.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本次比选唱价将于上述参选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山西省太原市长风商务文化区谐园路9号化建大厦12层会议室公开进行,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6.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长风商务文化区谐园路9号

代理机构: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售标书联系人:彭昕 联系电话:****-*******

业务员(业务咨询):卫甜 张叶青

联系电话:136*****813 186*****128 电子邮箱:shtxzbsx@163.com

联系地址:太原市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B区6006室(南中环与长治路交叉口东南角)

银行账户信息:

单位名称:上海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上海延中支行(144761)

账 号:****************

采用银行电汇、网银汇款递交购比选文件费及参选保证金的,均需使用单位基本账户(账户名称须与参选人的单位名称一致),比选文件费、参选保证金不接受个人汇款。如以电汇方式购买比选文件的请在汇款后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以免延误报名。

2017年8月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资 运营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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