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感城镇政府棚户区改造项目
东方市感城镇政府棚户区改造项目
2.1、建设地点:东方市。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 1 栋 6 层框架结构住宅楼,其占地面积约 239 ㎡,总建筑面积 约 1456 ㎡,同时配套建设室内外水电工程、室外绿化工程和道路工程等。。
注:本项目分项目本身 ;共1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能报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服务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土建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3.3、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8-09 08:30:00 至2017-08-15 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http://218.77.183.48/htms购买招标文件。
项目本身: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0000元。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08-30 15:30:00,地点(地址)为: http://218.77.183.48/htms。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7-08-30 15:30:00(北京时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保函方式支付, 支付地址为:http://218.77.183.48/htms。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海南省人民政府政务中心网站、、海南省招标投 标监管网、东方市政务服务中心网和东方市政府网上发布。
招标人:东方市感城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泉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东方市 | 地址:美兰区美苑路春江壹号A1702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吴工 | 联系人:卢先生 |
电话:183*****909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标签: 棚户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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