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市管高等级公路2017、2018两年度技术状况评定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根据张家口市交通运输局张交字【2016】152号文件,本招标项目张家口市市管高等级公路2017、2018两年度技术状况评定进行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张家口市高等级公路资产管理中心(以下称“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张家口市路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合同情况:本次招标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将与张家口市高等级公路资产管理中心签订合同。 2.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张家口市管高等级公路包括:京藏高速公路冀蒙界(老爷庙)至宣化(小慢岭)段全长99.422km、京新高速公路冀京界至胶泥湾段全长92.994km、张石高速公路三号地(冀蒙界)至蔚县(张保界)段全长225.08km、张家口城市快速路北绕城主线、东支线、西支线、南环全长54.46km,宣左一级公路全长80.09km。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招标范围:张家口市管高等级公路的技术状况检测与评定。包括对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进行检测评价;对检测结果和主要病害进行分析,提出有效的养护对策、措施。具体工作内容包括2017、2018年两次桥涵、隧道定期检查,两次路面车辙(RDI)检测、两次路面损坏(PCI)检测和两次路面平整度(RQI)检测,检测完成后须计算MQI,并将检测数据录入河北高速公路综合管理系统。检测人员要求相对稳定。 (1)路面破损调查及采集前方图像、路面平整度检测、路面车辙检测、桥涵、隧道定期检查(分上下行评定)、路基技术状况检查、沿线设施技术状况检查; (2)检测数据整理分析及报告编制; (3)检测数据录入系统。
LM | 名称 | 路段 | 检测里程 | 工作内容 | 京新 | 冀京界至胶泥湾段 | 185.98KM | 路基、路面、桥隧构造物、沿线设施等的技术状况检测评定。 | 张石 | 三号地(冀蒙界)至蔚县(张保界)段 | 450.16KM | 京藏 | 宣化(小慢岭)至冀蒙界(老爷庙)段 | 198.844KM |
QL | 线路名称 | 主线 特大桥 | 主线 大桥 | 主线 中桥 | 天桥及渡槽(中桥) | 小桥及通道桥 | 涵洞 | 隧道 | 座 | 延米 | 座 | 延米 | 座 | 延米 | 座 | 延米 | 座 | 座 | 座 | 延米 | 京新高速 | 2 | 2534 | 77 | 20046.3 | 93 | 5712.94 | 9 | 784 | 223 | 109 | 6 | 1920 | 张石一期 | 0 | 0 | 39 | 8059 | 51 | 3586 | 25 | 1464.4 | 224 | 141 | 4 | 1580 | 张石二期 | 4 | 6170 | 60 | 14295 | 54 | 3521 | 13 | 922 | 169 | 87 | 18 | 24922 | 张石三期 | 0 | 0 | 8 | 1788 | 26 | 1856 | 6 | 458 | 86 | 45 | 0 | 0 | 京藏高速 | 0 | 0 | 16 | 3138 | 53 | 3221 | 3 | 166 | 329 | 280 | 0 | 0 | 快速路 | 2 | 7216 | 37 | 7747.11 | 30 | 1858 | 2 | 157 | 58 | 77 | 2 | 1507 | 宣左路 | 0 | 0 | 18 | 4744 | 0 | 0 | 0 | 0 | 48 | 4 | 0 | 0 | 合计 | 8 | 15920 | 255 | 59817.4 | 307 | 19754.9 | 58 | 3951.4 | 1137 | 743 | 30 | 29929 | 总计 | 特大桥、大桥、中桥(延米): 99443.7 | 小桥、涵洞、通道(座): 1880 | 隧道(延米):29929 |
2.4项目地点:张家口 2.5工作周期:技术状况检测及评定服务周期:本项目计划服务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且具有合法经营范围; (2)具备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和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合格证书,(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具有检测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3)近三年(2014年7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桥涵、隧道、路基、路面、沿线设施)检测工作. (4)且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财务能力、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附表1)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9日至2017年8月15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张家口市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由法人或授权代理人持营业执照(接受三证合一)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购买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文件的无需授权委托书)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30日上午9: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张家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2室,开标时请携带授权委托书(法人递交投标文件无需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69&t=ab31a9f7e6ace977970f1e770706fea&src=haosou" target="_blank">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及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7.联系方式 招标人:张家口市高等级公路资产管理中心 地 址:张家口市经济开发区世纪路16号 邮 编:075000 电 话:****-******* 传 真:0313-4017980 联系人:郝毅 招标代理:张家口市路泉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口市桥东区东兴街龙泉广场南1号(水泉沟服务区)1楼招标部 邮 编:075000 电 话:0313-4198105 传 真:0313-2310327 联系人:田瑞、霍裕 日期:2017年8月9日
附件一: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与本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名单; 2)对本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二 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1)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事业单位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 (2)具备:具备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证书和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CMA)合格证书,(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具有检测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3)且具备足够的人员、机械设备、财务能力、信誉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条件)财务要求 | 承诺为本合同所提供的营运资金”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最新财务报表2016年度: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以年末数计算)以及为本合同而专门开具的银行信贷证明,总和不得少于100万元。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业绩要求 | 近三年(2014年7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桥涵、隧道、路基、路面、沿线设施)检测工作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信誉要求 | 投标人在近3年中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被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须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办理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技术负责人最低要求)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正研究员(公路工程专业),近年(2014年7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桥涵、隧道、路基、路面、沿线设施)检测工作业绩,且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持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1 | 正高级工程师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正研究员(公路工程专业),近年(2014年7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高速公路(桥涵、隧道、路基、路面、沿线设施)检测工作,且担任项目技术负责人职务。 持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 |
备注: 1) 每张简历表后必须附有相应人员的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职称资格证书、试验人员资格证书、有效社保缴费的复印件。在资审文件正本中,所有证件均应采用彩色打印件。 2) 检测工程师证书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附录6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最低要求人 员 | 数 量 | 资 格 要 求 | 项目主要人员 | 10 | 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或副研究员(公路工程专业),持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中公路专业不少于2人,桥梁专业不少于4人,隧道专业不少于2人,交通工程专业不少于2人。 | 财务负责人 | 1 | 会计师或以上职称。 | 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负责人 | 1 | 具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或者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合格证书 |
注:每张简历表后必须附有相应人员的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职称资格证书、试验人员资格证书、有效社保缴费的复印件。在资审文件正本中,所有证件均应采用彩色打印件。 2) 检测工程师证书的注册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根据检测内容不同可由招标人自行调整)填报派驻本工程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住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且不允许更换。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序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量程/灵敏度 | 最低数量要求 | 1 | 桥梁检测车 | 辆 | 1 | 2 | 裂缝测宽仪 | 台 | 0.01mm | 1 | 3 | 非金属超声波检测分析仪 | 台 | 最大采样长度≤64k,幅度读测范围0~177dB,放大器带宽5Hz~500kHz | 1 | 4 | 回弹仪 | 台 | 100MPa/1MPa | 1 | 5 | 钢筋锈蚀仪 | 台 | ±1000mV/±1mV | 1 | 6 | 氯离子含量快速测定仪 | 台 | 测量精度<10% | 1 | 7 | 混凝土电阻率测试仪 | 台 | 0~2000K?/1K? | 1 | 8 | 碳化深度测量仪 | 台 | 0~8mm/0.25mm | 1 | 9 | 钢筋位置测定仪 | 台 | 保护层厚度量程:第一量程6mm~90mm,第二量程6mm~200mm;钢筋直径量程:Ф6mm~Ф50mm | 1 |
备注:须提供设备购置合同、购置发票或车辆行驶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附件 三 评标办法第三章 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2.2 | 第一信封 资格审查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证书与计量认证证书有效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1的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2的规定; (4)投标人的业绩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3的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4的规定; (6)投标人的人员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5和附录6的规定; (7)投标人的试验检测仪器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7的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规定的不允许投标的情形; (9)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0)评标委员会有对资格申请文件进行核实和要求澄清的权力,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或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将其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11)满足合同条款对投标人的要求。 (12)投标人未进行分包。 | 2.3 | 第一信 封初步评审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文件须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b.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服务期及服务质量目标; c.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检查实施方案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 e.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f.其他。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1项规定金额、形式、时间和账户等要求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3项的规定,提供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或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附有公证机关出具的加盖钢印、单位章并盖有公证员签名章的公证书,钢印应清晰可辨, 同时公证内容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6)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投标报价的内容; (7)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人的权利提出削弱性或限制性要求,没有 对投标人的责任和义务提出实质性修改;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规定的任何一种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行为; (9)投标文件未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2.5 | 第一信封 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 评分值 (1)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文件): a. 投标人业绩 30分 b.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资格和能力 20分 c.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检测方案编写 40分 | 2.7 | 第二信封 初步评审 | (1)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 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2)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中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 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在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投 标总价不得高于招标人公布的投标控制价上限,且报价唯一; (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或删 减; (5)已标价的报价清单(含清单说明)的内容,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须逐页签署姓名,且须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 2.9 | 第二信封 澄清 | 第二信封澄清过程中,发现以下情形,作废标处理 (1)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1条(如果采用了固化清单或称 加密清单); (2)投标人拒绝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适用于书面清单填写报 价); (3)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投标控制价上限的(适用于书面清 单填写报价)。 | 2.10 | 第二信封 详细评审 | 评审因素 评分值 (1)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 i.投标价 10分 | 2.12 | 评标结果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人数为:不超过3名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 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总分:100 分 | a. | 投标人业绩 | 30分 | 近3年业绩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附录3”业绩最低要求 | 18分 | 最低不低 于 18分 | 在近3年内成功地完成过的项目中, (1)每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高速公路(桥涵、隧道、路基、路面、沿线设施)检测工作业绩加3分,最多加9分; (2)提供的合同中含有隧道机电专项检测业绩的,加3分,最多加3分,或独立完成过隧道机电专项检测业绩的,加3分,最多加3分。 (投标人提供所附业绩原件备查,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评审。) | 12分 | 12 分 | b. | 项目人员任职资格 与业绩 | 20分 | 满足最低资格条件 | 12分 | 最低不低 于 12分 | 1)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参与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高速公路(桥涵、隧道、路基、路面、沿线设施)检测项目,每个项目加2分,本项最多加4分; 2)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主要人员参与过隧道机电检测项目,每个项目加2分,本项最多加4分。 | 8分 | 8分 | c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检测方案编写 | 40分 |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检测方案的编写基本满足招标要求。 | 24分 | 最低不低 于 24分 | 1)检测工程的实施方法阐述全面的的得4分; 2)检测计划和实施方案具体可行、周 全、质量控制目标具体明确的得4分; 3)对本工程检测服务工作重点阐述 明确,难点分析全面的得5分; 4)在此基础上对检测工作的难点有 独特见解的得3分; | 16分 | 16分 | i | 投标价 | 10分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开标现场被宣布为废标和未通过商务技术评审的投标人报价之外,其余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 价平均值(有效投标人大于 5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价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价得分计算公式: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者得满分10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15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0.1分,中间值按比例内插。 用公式表示如下: <!--[if !vml]--><!--[endif]--> 式中:F1—投标人评标价得分; F=10 D1—投标人的评标价; D—评标基准价。 当 D1>D 时,取 E=0.15; 当 D1=D 时,取 E=0; 当 D1<D 时,取 E=0.1。 | <!--[if !supportMisalignedColumns]--><!--[endif]-->
1.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 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2.评标程序和评审标准 2.1 评标程序 评标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2.1.1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第一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2.1.2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第二信封澄清(如果需要);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2.1.3 综合评价,推荐中标候选人。 2.1.4 编写评标报告。 2.2 第一信封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提交的资格审查表进行审查,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通过资格审查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保人须知”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 验。 2.3 第一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 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4 第一信封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 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 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 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2.5 第一信封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只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因素和评分值进行评分,并计算出各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 2.6 第二信封开标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5.1 款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进行开标。 2.7 第二信封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通过初步评审的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8 第二信封算术性修正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校核,并对其中的算术性错误予以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以单价计算为准,如果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位置差错,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单价予以修正; (3)合价金额累计与总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金额。 2.9 第二信封澄清 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果与投标人原报价不同,评标时将书面通知投标人进行澄清,投标人应确认算术性修正后的报价;如投标人拒绝确认,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评审,作废标处理,同时没收 其投标担保。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不参与投标价得分的计算。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2.10 第二信封详细评审 计算所有通过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初步评审以及算术性修正后的投标人的投标价得分。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1 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评标办法的规定,独立评分并署名。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为商务和技术得分与报价得分之和。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排名。如最终得分相同时,则投标文件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得分较高的优先。 2.12 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应当在评标工作完成后,按“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人数推荐中标候选人并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